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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昨日(27日)開會,討論將精神病患者出院安排的「有條件釋放」機制擴大至自願入院但有刑事暴力案記錄。今早(28日)有社區組織幹事出席電台節目表示擔心,會令自願入院的人增加隱憂。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今日出席活動後面見傳媒時表示,機制聚焦於有暴力傾向、刑事暴力傾向或行為的精神病患者,強調不包括如有自殺傾向的病患。

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昨日(27日)開會。資料圖片
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昨日(27日)開會。資料圖片
精神健康資訊委員會主席黃仁龍(左)及醫務衛生局副局長李夏茵(右)。資料圖片
精神健康資訊委員會主席黃仁龍(左)及醫務衛生局副局長李夏茵(右)。資料圖片
李夏茵指今次優化機制,只聚焦於有暴力傾向、刑事暴力傾向或行為的精神病患者。資料圖片
李夏茵指今次優化機制,只聚焦於有暴力傾向、刑事暴力傾向或行為的精神病患者。資料圖片
李夏茵指如街上的精神病患出現暴力傾向或行為,很多時被送入醫院及強制羈留。資料圖片
李夏茵指如街上的精神病患出現暴力傾向或行為,很多時被送入醫院及強制羈留。資料圖片
李夏茵相信不會因為「有條件釋放」機制而卻步不去醫院。資料圖片
李夏茵相信不會因為「有條件釋放」機制而卻步不去醫院。資料圖片

李夏茵指今次優化機制,只聚焦於有暴力傾向、刑事暴力傾向或行為的精神病患者,惟不包括有自殺傾向、疏忽照顧自己的人士,因對相關人士已有社區配套。她指出如在街上見到出現暴力傾向或行為的精神病患,很多時已被送入醫院及強制羈留,不會因為「有條件釋放」機制而卻步不去醫院。而有病人在住院期間,發現新的病症,如暴力傾向,則會考慮將該類病人納入機制。

至於有否足夠人手為病人定期覆診及評估,李夏茵表示有情況是因暴力傾向自願入院的病人,在情況穩定後,醫護團隊不放心病人重返社區,而長時間留病人在醫院。她指出如優化「有條件釋放令」,並在社區增加支援,病人在評估後可重返社區,醫院住院壓力將相對減少,可釋放更多人手。

被問及覆核機制,李夏茵表示現時沒自動覆核機制,需要病人自行到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申請取消「有條件釋放令」。現時提出由跨專業的醫護團隊定期審視病人情況,包括醫生、社工、護士等人員了解病人情況、家庭配套和社區支援等,每一至兩年都會覆核病人狀況,如病人不再需要「有條件釋放令」,就會撤銷。至於坊間認為依賴醫護會剝削病人權益,她澄清並非要取代現行機制,而是增加機制,病人仍可自行申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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