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深圳市中級法院原資深法官姚輝落馬。一份「法官受賄」的刑事判決書近日曝光,牽出了10多名深圳律師行賄的事實,其中最受人矚目的「行賄律師」,是原深圳律師協會會長林昌熾。為了充分發表辯護意見、不被打斷發言,他竟然向法官姚輝行賄了20萬元人民幣。

姚輝在中院刑庭26年,曾任庭長。司法材料顯示,公訴機關指控,在2003年至2021年間,姚輝長年為他人在刑事案件審理中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財物共計1500萬餘元,判刑15年。

據報道,姚輝對律師請托大方,且往往能發揮「關鍵性作用」,改變案件走向;行賄者以深圳律師主,向其輸送現金、財物的律師十多人,行賄金額從萬元到數百萬元不等,當中包括原深圳律協會長林昌熾。

姚輝的刑事判決書內容顯示,2016年,林昌熾作為某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杜某受賄案的辯護人,在姚輝的辦公室與姚輝見面,並詢問該案是否有從輕處罰的可能;姚輝告知林昌熾,該案涉及數額巨大、社會關注度高,且判決結果要和上級法官溝通,深圳中院也沒有決定權,幾乎沒有從輕處罰的空間。

林昌熾表示,希望作為該案主審法官和審判長的姚輝,能夠讓他在法庭上充分發表辯護意見,「不要打斷我的發言。」姚輝稱,會幫忙。

庭審時,姚輝按照林昌熾的要求,給了他充分的時間發表辯護意見,沒有打斷他的發言,「庭審進行得很順利。」在該案判決後不久,林昌熾約要回吃飯,感謝姚輝對他的關注,並將帶來的20萬元直接拿給了姚輝。

林昌熾表示,自己向姚輝送上20萬元,「一是他在庭審時關照了我,二是和他搞好關係,方便以後案件上能夠給我提供關照。」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