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元朗區議員張秀賢捲入欠債風波,前進步教師同盟成員盧日高上周五入稟區域法院,指張秀賢在2020年至2021年借貸共14萬港元,至今仍逾期未還,違反貸款條款,要求法庭下令張秀賢償還14萬元欠款,連同由今年5月1日起計的1%利息。

原告為盧日高,被告為張秀賢。入稟狀指,盧日高在2020年11月5日,向張秀賢借出3萬港元,兩日後再向張借出2萬港元,同月再分兩次向張共借出6萬港元。張秀賢本應在2020年11月30日還款,而盧在2021年1月14日同意向張借出3萬港元,要求張在2021年4月30日一次過歸還5筆貸款共14萬港元。

張秀賢在盧日高多次追討下,仍未能在2021年4月30日歸還14萬港元貸款。二人今年2月4日達成協議,盧要求張在今年4月、7月、11月及明年1月,分4期歸還其中12萬港元貸款。盧指若張如期還清12萬港元貸款,便可豁免張償還餘下2萬元貸款,然而張在盧多番追討下,亦未能在今年4月及7月清還其中6萬元貸款,故盧入稟區域法院要求張連本帶利歸還14萬元貸款。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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