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建制派社區主任涉於前年透露交友程式Heymandi認識女網友,一人分飾兩角假扮遭人要脅,必須與女網友性交,否則會曝光二人的各自的照片及性愛片段。他否認威脅他人非法性交等4罪,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裁定他猥褻侵犯罪表證不成立,其餘3罪表證成立。被告決定不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8月23日進行裁決。

現年21歲的男被告黃煒龍否認1項「企圖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罪,1項猥褻侵犯罪,以及 2項「以威脅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罪。他被控於2021年9月22日及11月7日,在本港酒店某房間,企圖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致 X與他作非法性交;猥褻侵犯 Y;以威脅或恐嚇手段,在兩個情況下促致 Y 與他作非法性交。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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