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黃大仙警區、秀茂坪警區、觀塘警區、將軍澳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及勞工處人員,昨日(1日)進行代號「冠軍」(CHAMPION)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工業大廈、食肆、酒店等罪惡黑點。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23人,包括2名本地男子、一名本地女子、4名內地男子、9名內地女子、2名非華裔男子、4名非華裔女子及一名外籍女子,年齡介乎23至69歲,他們分別涉嫌「僱用非法勞工」、「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及「協助及教唆他人在港違反逗留條件」。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港元及監禁三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港元及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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