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香港發生多宗街頭搶劫案,3名老翁分別在香港仔、紅磡和馬鞍山被操普通話女子兜搭,女子稱可以提供按摩服務,誘使老翁走到後樓梯間,再趁機搶去他們頸上金鏈。5名涉案內地男女、當中包括2對夫婦,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串謀盜竊等共3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處各人入獄10至14個月。案情指,警方翻查閉路電視並發出通緝,有記者在街上看見被告後感到可疑及報警,2對涉案夫婦在街上被截,警方到賓館搜查時發現餘下1人,警誡下5名被告均稱來港觀光。
被告依次為刘英紅(52歲,公司經理)、方明香(52歲,農夫)、李云祥(54歲,公司經理)、黃发胜(51歲,地盤工人)及李紅(52歲,退休人士),均持雙程證來港,刘和李云祥、方和黃為夫婦關係。
控罪指,刘、方、李云祥及黃於今年3月4日,串謀在香港仔東勝道2號2樓樓梯偷竊一條屬於陳和東的金鍊連玉墜,價值2萬元;及於4月4日在紅磡蕪湖街紅湖大廈1樓樓梯串謀偷竊一條屬於高俊豪的金鍊,價值3萬元。李紅則於年4月4日,在馬鞍山恒錦街恒安邨停車場後樓梯偷竊屬於郭乖的一條金鍊,價值港幣2.5萬元。
案情指,今年3月4日下午2時半,陳行出湖南街公廁後,遭刘問他須否按摩服務,陳之後被帶到東勝道2號2樓樓梯間,方突然出現及搶去陳的頸鏈,刘和方隨即逃去;4月4日上午9時許,刘在紅磡船澳街向高提出按摩服務,高被引到紅湖大廈1樓樓梯後,方突然從後抱住高約30秒,其後刘和方逃去,高才發現頸鏈遺失;同日下午近6時,郭在恒安邨附近巴士站遭李紅和一名身份不詳女子搭訕,郭被引到恒安邨停車場後樓梯,李紅和該女子按摩郭的頸部和私處,其後搶走郭的頸鏈及逃去。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在4月4日確診刘和方身份後發出通緝。翌日早上9時許,一名報稱記者的男途人在馬鞍山恆安商場吃早餐時,發現刘、方、黃和李云祥形跡可疑,他懷疑前兩人是妓女及報警。警方到場截查4名被告時,發現李云祥管有屬於陳的玉墜,而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黃和李云祥曾在案發現場附近徘徊;警方搜查4人居住的賓館時發現李紅。警誡下,5人均聲稱來港觀光。
徐官判刑時,指被告以訪客身份來港,為案中嚴重之處,案件帶有掠奪因素,被告夥同犯案及有預謀,行為可恥,終判處李紅入獄10個月、其餘4名被告則入獄14個月。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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