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大廈外牆石屎或批盪剝落事件,發展局和屋宇署上月宣布一系列加強執法和支援樓宇業主的措施。為加強屋宇署 、民政事務總署及市區重建局的協作,三方在發展局的領導下成立常設溝通機制,並於今天召開首次會議。

席間各部門討論了三方如何加強合作,重點協助逾期尚未遵辦驗樓通知的業主加快完成驗樓和修葺工程。具體措施包括主動聯絡及邀請合資格樓宇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訂立更細緻的進度表供已申請「2.0行動」的樓宇參考/遵照,同時利便市建局更密切跟進及督導有關樓宇在委聘檢驗人員及工程承建商的進度;以及三方聯合舉辦地區講座,講解遵辦驗樓通知、成立法團、申請「2.0行動」的程序等。

三個部門/機構明日 ( 10日 )將會在深水埗舉行首場聯合地區講座,亦將設有櫃位面對面直接為市民提供意見、資訊和協助,歡迎當區業主居民和物業管理公司出席,詳情如下:

日期: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

時間:晚上7時至9時15分

地點:深水埗東京街18 號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長沙灣)

三個部門/機構會在未來數月繼續在其他有逾期尚未遵辦驗樓通知樓宇的地區舉辦講座。

樓宇業主有責任確保其物業保養良好。我們提醒業主必須委任註冊檢驗人員進行訂明檢驗及維修,否則不會被視作符合強制驗樓計劃的要求。

由非合資格人士驗樓  不會被視作符合強制驗樓要求

屋宇署又提醒樓宇業主,必須委任在《建築物條例》下註冊的檢驗人員進行驗樓和提交檢驗報告,以符合強制驗樓計劃的要求。

按照強制驗樓計劃的規定,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三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在收到屋宇署的法定通知後,必須委任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露台等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屋宇署提醒業主,由不屬名冊內的人士驗樓和提交報告,不會被視作符合強制驗樓計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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