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亞氏保加症的23歲無業男於5月中乘搭巴士時,在女乘客身旁露械自瀆,他其後逃往巴士上層,用錘打破車窗再跳車逃走。他今(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損壞及在公眾地方的猥褻性行為共兩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為控制不了性衝動才犯案,他已經還柙了兩個月,加上被告想得到社工協助,故希望法庭判處感化。裁判官葉啓亮將案件押8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及心理報告,被告續須還柙。
23歲被告陳子傑,承認一項刑事損壞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性行為罪。案情指,2023年5月17日約傍晚6時45分,被告和一名女乘客一起坐在九巴63X的下層,兩人並不相識,被告突然脫褲自瀆約3秒,女乘客感到害怕及向他人求助。被告一度嘗試從巴士前門逃走,但不成功,於是衝上巴士上層,再用巴士手錘擊破玻璃、跳下巴士逃去。
警方後來在屯門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被告承認自己因一時性衝動而犯案,他因為害怕被捕,所以才破壞巴士玻璃,又稱自己會向心理醫生求診。被告過去有7次案底,其中4次為非禮,有兩次與本案類同,他於去年5月曾被判入獄14天。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及有一名1歲半的兒子,但他與妻子在去年1月已辦離婚手續,而兒子現交由被告母親和姨姨照顧。被告中三學歷,犯案前住寄宿學校,每月領取1.7萬元綜援為生,他患有亞氏保加症、但與本案無關,他是因為控制不了性衝動才犯案。被告亦知悉自己問題及想解決,他自2018年起參加「明愛朗天計劃」,但該計劃在2020年終止,自始被告亦無法尋得社工協助。
辯方指被告已還押2個月,即使法庭判監,被告亦可能很快出獄,被告更希望得到社工協助,故求情法庭考慮判處感化令。葉官將判刑押後,以待索取報告,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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