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去年9月發稿呼籲曾到葵涌向中醫黃伙章求診的市民,應停用黃處方的一款黃色藥片,指該藥片含有西藥成分「地塞米松」。黃伙章早前承認管有第I部毒藥、為銷售或分發用途而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管有《抗生素條例》適用的物質共3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今(11日)於西九龍法院判黃監禁4個月、緩刑3年,指考慮到黃背景正面,涉案藥物沒有引致病人不適,給予「最後一次機會」。

辯方今求情時,指69歲被告黃伙章的背景報告正面,他一直辛勤工作、養育4名子女長大成人,他對於自己行為感到後悔,亦明白行為不當,他已計劃在約滿後停業及退休,被捕後亦沒有再接觸西藥,以免重犯,而本案所涉亦非危險藥物。被告受到葵涌很多居民愛戴,亦有病人會跨區求診,如果被告入獄,對葵涌是很大損失,希望法庭判處緩刑。

香官考慮到被告背景報告正面,雖然他曾有3項類同案底,但發生在很久以前,案中亦沒有證據指藥物會引致不適,故酌情給予「最後一次機會」,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緩刑3年。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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