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是國務院中排名第一的部委,其作用至關重要,但一般人卻未必了解中國外交部的運作和架構。
外交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外交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代表國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代表國家和政府辦理外交事務,承辦黨和國家領導人與外國領導人的外交往來事務。同時,外交部也負責調查研究國際形勢和國際關系中全局性、戰略性問題,研究分析政治、經濟、文化、安全等領域外交工作的重大問題,為黨中央、國務院製定外交戰略和方針政策提出建議。
中國的外交官一般分為兩部份,分別為在國內的外交官,主要是在外交部和地方政府從事外交工作的;另一部份是駐外外交官,主要集中在中國駐外使領館、駐國際組織和地區組織代表團。
國內外交官主要是外交部的部長、副部長、各部門司長、主任等官員及工作人員。
駐外外交官則有一定的外交頭銜,如大使、公使、代辦、參贊、一等秘書、二等秘書、三等秘書、隨員等。
●大使(全名:特命全權大使)
大使是國家元首派出的最高外交代表,代表祖國國家意志。大使也是駐外使館的負責人。大使可以享駐在國其他外交官更高的外交禮遇,可以要求面見駐在國首腦。
大使的任命複雜:
1)該國向東道國派遣大使,必須得到東道國的同意,才能上任。東道國有權拒絕本國提出的任何大使人選,無需說明理由。
2)中國駐外大使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國家主席發布任命令並簽署國書。
●公使(全名:特命全權公使)
公使是國家元首和駐在國元首的外交代表,僅次於大使級別,是駐外使館的二把手。
●代辦
代辦是由該國外交部長派往東道國外交部長處的外交官。受到的外交禮遇低於大使、公使,但享有的外交特權和豁免權與大使、公使相同。代辦又分為常任代辦和臨時代辦。
●參贊
參贊是大使在駐在國的主要助手,相當於顧問。參贊是與駐在國有關部門保持聯繫和談判的職業外交官。大使離任或不能履行職責時,公使銜參贊或政務參贊一般會履行臨時代理大使的職責。
●一等秘書、二等秘書、三等秘書
秘書是在大使館處理公文的工作人員。
●隨員
隨員是奉大使之命工作的外交官。雖然隨員是國際通行的外交職級序列中的最低職級,但同樣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
●武官
即是大使在駐在國的軍事助理。駐外武官是國家武裝力量的外交代表。中國的駐外武官由總參謀部外事局根據中央軍委的要求,從全軍現役優秀軍官中選拔產生。一般至少是上校軍銜。只有大使館才配武官。
駐外武官,雖由本國軍事部門派遣,但也需要所在國同意才能上任,也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
●領事
領事分總領事、副總領事、領事、副領事、領事隨員等。這種外交官通常是國家派往駐在國一些重要城市和地區的外交機構,不同於駐在大使館的外交官。
國家在駐在國只能設立一個大使館,但可以在駐在國很多大城市設立領事館。領事館的最高負責人是總領事,總領事只能與領事轄區內的地方政府打交道。
●駐外代表
中國除向駐在國派遣大使等外交官外,還可以向與國家利益相關的國際組織派遣外交官,向衝突地區的某個國家派遣代表。
例如中國在歐盟總部有中國駐歐盟使團,使團最高外交官被稱為中國駐歐盟使團團長(大使級);中國在聯合國總部也有外交使團,即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駐聯合國最高外交官為中國常駐聯合國大使。
●駐港(澳)公署
按照香港及澳門《基本法》規定,外交部派駐官員及機構設「公署」管理港澳地區外交事務。
外交部派駐香港和澳門的機構為「外交部駐港(澳)特派員公署」,派駐的「特派員」為大使級。港澳地區為中國的特區,中央政府派駐的外交官員不能稱「大使」或「領事」,同時為了體現「一國兩制」,故稱「特派員」。
●例外
另外,英聯邦國家之間的外交機構也不叫大使館,是「高級專員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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