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哥爾夫球會反對粉嶺高爾夫球場「舊場」用作發展房屋,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境保護署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並申請暫時擱置決定。哥球會今到高等法院申請臨時暫緩執行涉案決定,指出舊場為受認可的文化遺產,場內有潛在古樹名木、珍稀瀕危的野生中國水松、瀕危的飛蛾及蝙蝠等,不應把場地改建為公屋,破壞生態平衡。法官聽畢陳詞,需時考慮,將於下周五前頒布判詞。
是次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香港哥爾夫球會,答辯人為環境保護署署長,利益關係方為土木工程拓展署。香港哥爾夫球會會長郭永亮亦到庭旁聽。
哥球會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有100年歷史的「舊場」被當局認可為文化遺產,亦是全亞洲最優質及風景優美的高爾夫球場之一,應盡量對其不利影響減至最低,但當局卻決定破壞市民的集體回憶,把「舊場」計劃改建為公屋,沒有保護文化遺產。法官高浩文則提到他並非哥球會會員,從未到訪涉案球場,故不清楚場內情況如何。
余若海指當局有責任檢視場內植物,認出古樹及稀有品種,而當局2017年已知場內有80棵未經註冊的潛在古樹名木,不能指該些樹木未經註冊便不可被鑑定為古樹名木。當樹木一經編入香港古樹名木登記冊後,古樹名木便不得砍伐或移植,在樹木保護範圍內不得挖掘或進行任何工程,即使必須砍伐或移植古樹名木,亦需提供詳細且最佳的處理方法。余若海強調潛在古樹名木的生存位置並不應用以興建公屋。
余若海又提到舊場內有38棵全球珍稀瀕危的野生中國水松,而適合水松生長的濕地十分罕見,如該地域改建公屋會令水位下降,嚴重影響場內中國水松的水文環境。場內也有不少飛蛾及蝙蝠的瀕危物種及近危品種,故認為環保署署長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破壞生態平衡。
政府9月1日接收粉嶺高爾夫球場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土地,表明有意把該32公頃土地北端9.5公頃用地興建公營房屋,其餘約22公頃用地則將用作保育和靜態康樂用途,供市民作靜態康樂之用。城規會把該9.5公頃用地由「住宅(甲類)」地帶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先讓土木工程拓展署檢視建屋設計布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再讓不同部門跟進。余若海認為當局不應因為急需解決土地房屋問題,而罔顧保育、生態環境、文化遺產等各類情況,去把場地改建為公屋,希望法庭批准暫緩執行涉案決定,期間土木工程拓展署與環境保護署可繼續它們的檢視工作。
政府方代表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則提出,土木工程拓展署願意承諾在24個月內或法庭有結果前,不在涉及粉嶺高爾夫球場「舊場」3個洞的9.5公頃擬建屋用地,進行任何有關興建公屋的已批准前期建築工作,認為法庭毋須批准臨時暫緩執行涉案決定的申請。袁續指,本案只涉及有關環評報告的事實爭議,不涉及任何法律爭議,主要爭議《環評報告》沒有遵從《環評技術備忘錄》的規定。
袁認為即使哥球會最終勝訴,法官行使酌情權推翻涉案決定亦毫無用處,皆因法例沒有規定當局需重新撰寫一份新環評報告,法庭的決定只可對日後環評報告提出指引。如涉案決定被推翻後,環境保護署亦只可根據舊環評報告去作出一個新決定。哥球會的司法覆核無論結果如何也不會影響舊場的土地用途,亦不會影響政府收地,而是否把場地改建成公屋是被政府決定,如哥球會想把用地保留為高爾夫球場而申請司法覆核,則是選錯「戰場」。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需時考慮,將於下周五前頒布書面判詞,期間繼續臨時暫緩執行環境保護署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直至頒布書面判詞為止。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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