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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警區交通隊、特遣隊、軍裝巡邏小隊及輔警人員星期二起一連三日(15日至17日)於將軍澳南、環保大道及坑口一帶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將軍澳警區單車巡邏隊亦首次使用經優化的「警察單車」以提升執法效能,確保道路安全。

將軍澳警區單車巡邏隊亦首次使用經優化的「警察單車」以提升執法效能。警方圖片
將軍澳警區單車巡邏隊亦首次使用經優化的「警察單車」以提升執法效能。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八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二十歲至六十一歲,分別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等罪。人員行動中檢獲三部電動單車及七部電動滑板車。

行動中檢獲三部電動單車及七部電動滑板車。警方圖片
行動中檢獲三部電動單車及七部電動滑板車。警方圖片

警方提醒市民,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有可能觸犯「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無第三者保險」、「不小心駕駛」、「危險駕駛」、「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受傷」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罪,最嚴重可被判監十年。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八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本地女子。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八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本地女子。警方圖片

警方呼籲市民及外送工作從業員應遵守相關法例,切勿以身試法。將軍澳警區會繼續在區內不定時不定點進行突擊行動,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打擊上述非法行為,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