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鬼王」的Youtuber2022年初對兩名男學員銷售約會技巧課程後,索取學費及換裝費,涉款逾54萬元。「鬼王」早前被裁定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成、被判160小時社服令,他今(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向裁判官陳志輝提出定罪覆核,「鬼王」要求重啟案件,讓他出庭作供,指當初不作供是因為陳官稱不會因此有不利推論,形容「被裁判官跣左」,又稱案中疑點「黑洞咁大」。聆訊押後續審。

33歲被告周柏賢、報稱導師,被控於2022126日及215日,在香港作為商戶,向兩名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即向他們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即兩名消費者須就約會課程分別繳付約3.8萬元和7.8萬元後,再分別繳付10萬元和33萬元的款項購買飾物及衣服,或當中必須包含一款由被告所認可的歐米茄手表,否則該兩名消費者將不容許再繼續參與上述的約會課程及當中的實戰課。

周今天沒有律師代表。他親自陳詞時,提到陳官早前裁定他兩罪成立時,曾指辯方沒有提出證供去削弱或反駁控方證供。周稱他審訊時卻曾問過陳官,若他不出庭作供,會否影響陳官對他有不利推論和視為「交白卷」。周自稱沒有法律背景,認為陳官當時有責任清晰解釋,認為構成不公,周形容自己「被裁判官跣左」。

周又指,他以為自己在盤問時提出的理據已足夠,但在裁決當日,他才知悉因並非宣誓下作供,故他的說法不獲接納。周要求法庭批准重啟辯方案情,讓他出庭作供「重新一五一十講出事實」。周又指在他盤問下,兩名事主均承認周不曾表示如果不買錶、便不讓他們上課,兩名事主證供並非可靠,案中疑點「黑洞咁大」。

陳官則向周指出,法庭並非周的代表律師,如果涉及法律意見,法庭不能夠教周怎樣做,而他也已經用了較顯淺的字眼向周解釋。基於周今天在庭上有大量補充,陳官遂押後覆核聆訊,以待雙方準備謄本等文件。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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