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原計劃於9月25日開審。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甫開庭便提出,三名法官經討論後認為案件應該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讓各方有更充分時間準備本案,以及完成現正進行的47人案。

黎智英現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共三罪,另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獲存檔法庭。案件由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黎智英及其代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獲准今天毋須到庭應訊。

法官杜麗冰甫開庭即表示,三名法官考慮到控方及法官李運騰均在處理47人案,經討論後決定審訊可押後至今年12月18日開審,聖誕新年休假則訂在今年12月22日至明年1月1日,讓各方有更多時間準備案件。控方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三間《蘋果》相關公司的大律師王國豪均支持案件押後,但代表黎智英的辯方大律師關文渭稱,辯方主力、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明年1月至3月須處理其他案件,故需要再聯絡討論並遷就檔期。杜官則表示審訊預計需時約80日,只希望案件盡快審理,故不希望審訊再押後。

李連騰法官提到辯方爭議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該罪是指黎智英及三間《蘋果》相關公司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月6月24日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但辯方認為控方只可控告《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的日子,即控告2019年4月1日至2020月6月30日屬不當。而且控方在2021年12月13日提交檢控文件,終在2021年12月28日才首次在庭上正式控告。李官認為該罪控告是否已過檢控時限有合理爭辯之處,需在答辯前處理此議題。

控方指本案所涉的5000頁文件正在翻譯當中,預計將於9月尾完成翻譯,案件另涉WhatsApp 對話紀錄等電子證據。控方已把從黎智英手機所得的新證據加入已修改的開案陳詞,辯方將爭議涉及《香港國安法》生效前的證供可呈堂性。辯方表示需視乎「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出庭作證的情況,再決定是否需傳召社交軟件Signal的專家證人。

辯方透露控方已準備全國政協委員、現任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與比較法講座教授王貴國,就國安法影響撰寫的專家報告,辯方將爭議此報告並認為此報告只能在定罪後呈堂,亦會爭議黎智英是否串謀者。但杜官指該報告主要是有關不同國家國安法的事實評論,認為可提早呈交報告予法庭。

法官要求控方在開審前預備好5000頁的已翻譯文本、控方文件及目錄、按證人出庭次序排序的證人列表、未使用資料等;辯方亦需準備黎智英的不在港證據、旅行出境資料、任何專家報告、爭議檢控時限的陳詞等。各方確定本案暫訂需時80日審訊,屆時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訊,現有待辯方商議後才能確認開審日期。

法庭記者:劉曉曦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