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胞兄、年過七旬的梅啟明,涉2020年將銅鑼灣一個單位租出後,租戶在前年10月退租後,梅啟明疑沒有退回按金。租客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梅啟明追討7.5萬元,案件排期明年35日提訊。

申索人姚權容;被告人梅啟明。申索書指,梅啟明為銅鑼灣百德新街海灣大廈1樓某單位的二房東,他於2020214日將單位租給姚,每月租金為3.8萬元及兩個月按金為7.6萬元,姚前年104日將單位交吉後,梅啟明拒絕交回按金;惟姚現僅向梅啟明追討7.5萬元及訟費,剩額則放棄。

法庭記者:王仁昌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