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電單車衝燈揭發有人為逃避扣分,安排另一人冒認司機的頂包案。警方經調查後,昨(24日)拘捕兩名巴基斯坦籍男子,他們均持有香港身份證,兩人為表兄弟關係。涉案司機20歲,而冒認的司機則為其18歲的表弟,電單車車主則為20歲被捕男子的胞兄。
警方表示,一輛電單車於今年6月10日在屯門區被執法攝影機偵測到車輛無視交通燈號。中央交通攝影機違例調查組接手調查,人員向一名巴籍男車主發出「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該名男車主收到警方發出的通知書後,向人員提交資料,資料中指一名18歳的巴籍男子為涉案司機,而該名18歲的巴籍男子亦承認自己是案發時的司機。
惟人員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該輛電單車在案發當天由一名20歲的巴籍男子駕駛。 由於該名20歲男子懷疑不想因為交通違例而被扣分,所以借用該名18歲男子的身份向警方提交虛假資料。
警方昨日(24日)在沙田小瀝源行動基地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拘捕兩人,案件現交由沙田刑事調查隊跟進,該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妨礙司法公正」為嚴重罪行。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違法者可被處以七年監禁及罰款。另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車主及司機有責任向警方提交於交通罪行發生時涉案車輛司機的資料,否則有機會被判處六個月監禁及罰款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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