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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自8月24日起禁止源自日本10個都/縣的水產品進口本港,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亦於進口層面做好把關工作,加強對日本進口食品的檢測。截至今日(28日)中午,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於過去3日(包括過去的星期六及星期日)已對184個進口日本「水產及其製品、海藻及海鹽」的食物樣本作輻射水平檢測,未有發現輻射水平超出安全標準。

而食環署署長楊碧筠今日在食物安全專員黃宏醫生的陪同下到香港國際機場,視察日本進口食品的清關及檢測程序,運作情況大致暢順。

根據食環署署長最新發出的《食物安全命令》(《命令》),凡源自日本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潟、長野和埼玉十個都/縣,並在今年8月24日或之後收穫、製造、加工或包裝的活生、冷凍、冷藏、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輸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內供應。至於其他未有被禁止輸入香港的日本水產品、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食安中心亦會全面進行輻射水平測試,在確認相關產品沒有超出輻射水平的情況下,才放行於市場供應。

食環署署長楊碧筠(左一)在食物安全專員黃宏(左二)陪同下,分別到機場貨運站及食安中心機場食物檢驗辦事處視察日本進口水產食品的清關及檢測程序。政府新聞處
食環署署長楊碧筠(左一)在食物安全專員黃宏(左二)陪同下,分別到機場貨運站及食安中心機場食物檢驗辦事處視察日本進口水產食品的清關及檢測程序。政府新聞處

大部分日本進口水產食品的檢測時間跟以往大致相若

楊碧筠分別到機場貨運站及食安中心機場食物檢驗辦事處視察日本進口水產食品的清關及檢測程序。食安中心人員即場示範如何在日本食品進口時檢查相關文件(例如空運和海運提單、載貨清單等文件)和貨品標示,以及相關受管制食品的輻射證明書和出口商證明書(適用於8月24日前已實施的管制措施及非水產品)等。如有需要,食安中心人員亦會向相關進口商了解情況。一般而言,食品原產地資料會載列在貨品的標示或載貨清單中;如水產品並非在受管制的都/縣收穫、製造、加工或包裝,純粹是經受管制的都/縣轉運或運輸到香港,則相關水產食品不在《命令》禁制範圍之內。

在檢查相關食品進口文件後,食安中心人員會進行輻射檢測。如有關食品未能通過檢測,樣本會交由政府化驗所作進一步輻射檢測;如結果合格,食安中心會簽發「貨物放行信」予有關進口商,批准放行有關食物批次。根據目前的觀察,大部分日本進口水產食品的檢測時間跟以往大致相若,大都可在一小時左右完成,而連同檢測在内的整體清關時間,一般亦可於3至4小時內完成。

食安中心於今年6月中起,已經全面提升日本進口食品的檢測範圍,檢測所有由日本進口的水產品及加強檢測其相關的加工食品,並在食安中心網頁公布日本進口食品的輻射檢測結果,供公眾參閱。

明日為相關業界舉行第三場網上簡報會

食安中心亦會繼續與本地日本食品進口業界和餐飲業界保持緊密聯繫,就相關管制措施和最新情況與業界溝通,並將於明日(29日)為相關業界舉行第三場網上簡報會,解釋新措施的具體細節。是次簡報會也邀請了物流業界參加,以便更好配合進口貨品的運送安排。

楊碧筠強調,食物安全關乎市民身體健康,食安中心會繼續於進口層面做好把關工作,並加強與業界解說新措施,確保運作順暢和保障香港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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