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夜歸女子去年凌晨在公廁內遭一名男子用風褸笠頭箍頸約10分鐘,女子極力掙扎下,男子突然說:「我唔玩啦」便讓女方離開。男子今承認非法禁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兩罪,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當時「好大壓力,想搵人發洩」。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韋漢熙指患上甲狀腺亢進的被告自行停藥令情緒失控屬「咎由自取」,而事件令女事主留下「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法庭需為事主主持公道,遂判男子監禁16個月。

30歲報稱侍應的男被告葉紹陶,承認於2022年5月28日近凌晨兩時,突然出現在調景嶺公共交通交匯處女廁,以風褸笠X頭。X尖叫和掙扎,被告以雙手箍X頸,又將X推回廁格並關門。呼吸困難的X與被告雙雙倒地,X嘗試高呼求救但無人回應,X向被告稱「你要咩,我都畀你」,被告指「你唔出聲就得」,X作出「ok」手勢後被告一度鬆手,被告及後繼續箍X頸,過了一會兒突然說「我唔玩喇」並鬆手離開。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當時「好大壓力,想搵人發泄」、「好諗唔開」、「好似見到一千零一個人入咗去,打佢一鑊啦」,他指自己看到X呼吸困難後「突然清醒」便鬆手。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兒時確診聽障及自閉症,8年前患上甲狀腺亢進,令他脾氣暴躁,案發時停藥致情緒不穩,但法官認為自閉症不阻礙被告認清對錯,自行停藥令情緒失控是「咎由自取」,而其行為令X有昏迷甚至窒息死亡的風險,X當時既驚慌又無助,判被告監禁16個月。

本報記者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