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新華社記者對落地在河套深圳園區的港企、港校、港人進行採訪,了解他們的關切以及《規劃》發布帶來的利好和變化。多位在河套深圳園區工作的港人說,因為個稅等差異,自己雖然在深圳工作,但採取的是跟香港公司簽約派駐到深圳的方式,工資還是在香港領。
營造與港接近稅負環境
新出台的《規劃》明確,營造與香港趨同的稅負環境。落實好粵港澳大灣區符合條件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政策,對在深圳園區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有效降低科研機構和人員的稅負水平。
在社保方面,有企業反映:有些港人雖然在深圳工作,但還是希望繼續在香港交納社會保險。 針對此種情況,《規劃》明確,實行國際化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對於在深圳園區從業、已在港參加當地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的香港居民,可以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免於在深圳園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面對個稅和社保領域未來將發生的變化,未來機器人(深圳)有限公司CEO李陸洋說:「這些變化關係到港人的切身利益,未來落地後可以更加便利港人在深港兩地生活和工作,有助於提升深圳園區企業對港人的吸引力。」
香港城市大學深圳福田研究院院長陳福榮說:雖然河套是「一區兩園」,但目前深港科研資金尚未能夠互相流通。深圳這邊給的項目經費,還不能拿到香港那邊用。 對此,《規劃》明確,創新科研相關資金跨境流動監管。允許科研資金跨境資助深港兩地科研項目,借鑑國際經驗和香港做法,研究完善科研資金監管制度。鼓勵深圳針對深圳園區內優質企業制訂便利科研相關資金跨境流動的支持政策。 陳說,科研資金如果能夠更加便利地在深港跨境流動,不僅可以放大科研資金的使用效能,也有助於推動科研成果對接國際資本,讓科研成果更加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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