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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法律博士內地女學生參與以《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名義發起的活動,聯絡內地民運人士周鋒鎖取得9米長國殤之柱直幡,打算六四在銅鑼灣圓形天橋展示,最終六四前被捕。女生昨承認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方今早(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撤回另一項涉悼念刺警男梁健輝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暨裁判官羅德泉判處被告監禁6個月。

六四民運人士周鋒鎖。(周鋒鎖FB圖片)
六四民運人士周鋒鎖。(周鋒鎖FB圖片)

羅官分析指本案屬集體國際性行動,發起人要求參與者6月4日在全球各大城市一同公開展示直幡,以達致互相呼應的效果,並非局限於某一城市,而發起人高志活於海外具知名度及號召力,案中提供直幡,其名下網站又要求參與者向媒體發放訊息,另一位涉案人物周鋒鎖於海外提供犯案工具,於社交平台上宣傳,鼓勵被告參與,關注被告動向以至被捕上庭。羅官續指根據案中計劃有指示參與者,直幡有序號,內容尖銳,被告打算在敏感日子於鬧市中展示直幡加強效果,目標對象為有共鳴的志同道合者,情緒容易被挑起。

羅官進一步指被告角色為在港執行運動,響應參與,即使未必知悉運動規模人數,然而展示直幡屬集體行動,效果無關地域界限,各參與者共同貢獻最終成果,另一方面被告犯案並非出於一時衝動,有周詳計劃部署執行細節,曾實地視察,購買所需工具,計劃入住附近酒店假扮遊客掩藏身份,並通知海外新聞媒體增加宣傳等,計劃準備就緒,終只因被捕而告吹。羅官補充被告於警方保釋下犯案,而直幡內容沒有煽動暴力或進一步行動。羅官總結指雖然計劃屬快閃形式,時間短暫,惟有見其規模及集體效果等,壞影響必然遠超個人形式犯案,而直幡內容圍繞六四事件,沒有加添新意,相關雕像亦公開展示多年,故展示直幡刺激起激動情緒的危機不太大,不如此前社會運動事件,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6個月。

案情指,當時為抗議警方檢取國殤之柱為證物,網上舉行「Banner Manifestations」運動,鼓勵全球參與者於各地展示國殤之柱直幡,直幡上印有國殤之柱連同底座「The Tiananmen Massacre June 4th 1989 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天安門大屠殺 1989年6月4日 上一輩豈能殺光年輕人)」字眼。警方6月1日拘捕被告曾雨璇後,在其住所發現一個包裹,由其朋友周鋒鎖從美國寄出,內有9米乘3米的巨型直幡。警方又搜出一封信件,署名為活動發起人高志活,內文指展示直幡「以示我們都記得天安門事件」,「計劃進行任何活動都務必通知傳媒」。

根據社交平台訊息,被告聯絡周鋒鎖,感謝對方協助運送直幡到香港等。周鋒鎖又指若在香港成功展示,將受到高度關注及令人鼓舞。被告電話顯示其曾聯絡網媒《獨立媒體》和《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將會在6月4日下午6時40分在銅鑼灣怡和街的圓形天橋展示直幡。而根據被告手機備忘錄,內容指如被警察截停時,以標準普通話應對,並展示港澳通行證。

周鋒鎖社交媒體帳戶曾發帖指收到高志活送來的六四紀念海報,今年六四再發帖表示向被告提供六四紀念海報,要為其承擔責任,形容對方為「這個特殊日子的英雄」。

被告曾雨璇承認於2023年5月8日至6月1日間,與一名與內地民運人士周鋒鎖及其他人,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激起對其離叛。被告另原被控於2023年1月1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悼念2021年7月1日崇光百貨外刺傷警員的梁健輝,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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