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警區一連兩日(14日及15日)舉行交通日,確保區內交通暢順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守法和交通安全意識。行動中,人員聯同相關部門拖走19部棄置電單車,並發出15張在泊車處連續停泊超過24小時傳票,及777張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通知書。
免費停泊電單車車位供應緊張,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C章》,車輛在泊車處連續停泊超過24小時,會被檢控。該區人員一連兩日於區內採取先警告後發傳票行動,合共向15架違法電單車發出傳票。
葵青警區將持續嚴厲執法,確保交通暢通及已提高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與守法意識,以保障市民安全。警方呼籲駕駛人士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因一時之便違例停泊車輛。
葵青警區聯同相關部門拖走19部棄置電單車。警方圖片
葵青警區聯同相關部門拖走19部棄置電單車。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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