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發布」官方微博發表消息,宣布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發佈《關於防止瑞典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明確禁止直接或間接從瑞典輸入豬、野豬及其產品。
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公告指出,瑞典於9月7日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緊急報告,在該國法格什塔(Fagersta)地區的野豬中發現1宗非洲豬瘟。
為保護中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海關宣布禁止直接或間接從瑞典輸入豬、野豬及其產品;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瑞典的豬、野豬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退回或銷毀處理。
另外,來自瑞典的進境船舶、航空器等運輸工具上卸下的動植物性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除害處理,不得擅自拋棄。邊防檢查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瑞典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銷毀處理。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各級海關、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將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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