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手球並不是一個難度很高的吹罰,總之場區球員用手觸球就是犯規,球員是否蓄意或有否影響球賽進程則交由球證酌情處理,不過近年手球犯規條例多多,又改到不倫不類,再加上英超球證的尺度不一,令球迷看得一頭霧水。
周日英超,紐卡素作客8:0大炒錫菲聯的第一球,翼鋒安東尼哥頓在底線前意外地手部按低了皮球,這個動作令皮球保持在場區內並減少彈跳,最終由他助攻隊友桑恩朗達夫入球,電視畫面捕捉到朗達夫入球後一臉疑惑,但哥頓馬上捉住他,令他背向球證,講幾句後兩人便立即「交戲」慶祝,結果真的成立!難道掩耳原來真的可以盜鈴?非也,賽後翻查「球例」,進攻方如直接用手拍入龍門,無論是否蓄意都當犯規。但今次涉嫌手球者是助攻的球員,所以VAR不會覆核,純粹看球證在比賽當刻是否認為哥頓蓄意手球,來判定是否入球成立。
但盲點來了:球證(普遍英超)總是對禁區內的疑似犯規猶豫不決,「有問題VAR會Call㗎啦」,原來仍有部分責任是場區球證當刻決定的,到真的出事後又一副「VAR唔Call唔關我事」的態度,有時真的難怪看得球迷破口大罵。
以為以上就是案例?告訴你另一場賽事,同樣情況但處理剛剛相反:上周一晚森林對般尼,下半場般尼中場辛達貝治用胸口控定長傳時疑似手球,當刻球證未有吹罰,然後就是由他助攻隊友利尼科士打射入。根據上段案例,球證沒有當刻發現貝治有手球,這入球也應該成立,對嗎?不,VAR Call球證睇電視,最終判助攻的貝治有手球犯規,入球否決。
所以不用去翻查球例了,嘥心機捱眼瞓,不如求神拜佛這些情況不要發生在自己愛隊身上好過。加利李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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