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29歲男行政主任涉於去年在酒店內三度偷拍外遇對象私密片段,女方要求分手後,男方曾在Instagram傳訊息指會「一步步報復」,其後將私密影像發布網上。涉案行政主任否認3項窺淫、刑事恐嚇及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共5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續審。事主再出庭作供指去年與被告關係親密,為取悅對方而傳送私密自拍照。案件10月6日續審。

控方今展示涉案截圖予25歲女事主X。X確認所有照片中的女生為自己,X又稱當時與被告關係親密,曾透過WhatsApp發送多張自拍照予被告,望自拍照能得到對方欣賞、稱讚,但X指原意只供被告私人收藏,不料最後卻在涉事Telegram「2號房超級健康群」中看到該些照片。而部分照片和短片則是X與被告同處酒店房間時,X在不知情下被偷拍,而從身型、髮型等,X確定自己為相中人。

被告陳梓文,否認於去年5月2日至6月25日分別在尖沙咀憙酒店、宜必思香港中上環酒店及中環迷你酒店暗中拍攝X,而X身處於預期可能會裸露的地點;於去年9月15日至16日威脅X會使她名譽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及於10月9日未經X同意而發布她的私密影像,意圖使X受侮辱、驚嚇或困擾。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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