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復康治療中心職員去年11月涉在中環「盛健痛症復康治療中心」,先後非禮兩名女客人,又傳訊息要求其中一名女事主不要協助警方調查。他被控兩項非禮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9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以2萬元保釋候訊。
被告鄭家盛報稱為復康治療中心職員,他被控於2022年11月10日至11日間,在中環皇后大道中香港珠寶大廈7樓「盛健痛症復康治療中心」,分別猥褻侵犯X和Y。他另被控於11月28日,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即要求X不要在警方調查的一宗猥褻侵犯案件中擔任證人。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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