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警方封鎖理大後,有網民發起反包圍警方防線及營救受困理大內的示威者,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與警對峙並投擲汽油彈等物,警方拘捕213人、分17案處理。其中一案15名男女被控暴動等罪成,原定今(4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惟暫委法官劉綺雲身體抱恙,案件遂押後至本周六(7日)判刑,各被告續須還押。
被告依次為18歲陳建堯、19歲李樂庸、19歲鄧燁明、19歲李文彬、19歲林紫晴、25歲孔君濠、23歲桂雋豪、25歲黎俊文、22歲劉達森、26歲李德輝、21歲魏健、23歲譚樂軒、25歲譚文駿、28歲譚伯全和24歲田浩輝。
劉官今天身體不適,法官陳廣池代為開庭處理,指今早得悉劉官不適的情況,鑑於各被告已被帶上庭,如果直接押後案件,可能有人會不知悉而來到法庭,這並不理想及更為混亂,故開庭處理;因部份被告在還押期間索取教導所報告,為免被告有落差想法,劉官亦希望盡快處理判刑,故押後至10月7日判刑。
各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其中李文彬承認暴動罪,而其餘被告不認罪受審,劉官早前裁定各人罪成;譚樂軒另攜有一支雷射筆,被裁定在公眾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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