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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去年於本港爆發第五波新冠疫情期間,在灣仔舉行生日派對,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出席宴會,涉嫌向衛生署隱瞞行蹤。王詩雅原被控8項傳票控罪,控方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前撤回其中4項,解釋指衡量證供後希望聚焦於王涉嫌謊稱由家中前往「洪門宴」一事上。王否認餘下4項「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罪受審。

疾病調控組護士長辛麗芳出庭作供指,她於2022年1月6日為上司護士長張春銀代班,收到被告王詩雅來電,指要向張春銀補充昨晚沒有提及的資料,她回覆可以代為記錄。當時被告交代於2022年1月3日晚的行蹤,指其於晚上從家中乘搭的士往灣仔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並在9時半到達。其後在餐廳逗留5分鐘,期間「全程有戴口罩,冇坐底,冇食嘢」,約10時乘的士回家。

證人辛麗芳。葉偉豪攝
證人辛麗芳。葉偉豪攝

辯方黃繼兒大律師盤問時指,辛麗芳當日臨時收到上司電話去代班,質疑「係咪冇睇過檔案,唔知前因後果咁做記錄」,問及調查內容是否清晰。辛麗芳回應指自己代班前「有攞返工作指引出嚟睇」,通話時於白紙上作筆記,但「冇抄低完整 5至10分鐘嘅對話內容」,其後於報告檔案作書面紀錄後便沒有保留草稿紙。

辯方又質疑當辛麗芳知道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訊屬嚴重罪行時,她有否向王詩雅作提醒,或再三確認資料真確性。辛麗芳回應指,自己當時認為「寫返低(補充資料)就可以」,在通話結束前有複述內容予王詩雅確認,但沒有向她確認後來在報告上寫的書面紀錄。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續審。

被告王詩雅現被票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於2022年1月6日向衛生署職員辛麗芳及衛生主任張竹君,虛報於2022年1月3日約晚上9時30分的行蹤;於2022年1月7日中午12時45分,向衛生署職員賴潔生虛報2022年1月3日晚上9時15分的行蹤;於2022年1月7日,向主任張竹君虛報2022年1月3日晚上6時的行蹤。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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