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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於去年初爆發第五波疫情期間宴請過百人,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染疫後,涉嫌向衛生署謊稱由家出發前往「洪門宴」。王詩雅否認4罪,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出庭作證,交代曾親自致電查詢王詩雅,對方稱單獨從家出門,到場後一直有戴口罩,追問下改稱曾「拉低過口罩,飲過杯水」,翌日再修正指當日中午曾回到辦公室,再到IFC買禮物。

時任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流行病學科疾病調控組護士長辛麗芳早前憶述2022年1月6日為同事張春銀代班時,收到被告王詩雅來電補充此前漏報行蹤。辯方黃繼兒大律師盤問下,辛麗芳今重申會問到王詩雅從何處出發到生日宴會,而自己沒有表明授權人士身份或警告被告虛報有何後果,因為「唔係調查刑事案件呀嘛,係調查追蹤工作,所以唔會講話有刑事嗰啲責任」。辛麗芳否認自己摘下紀錄曾經過消化、從未問及王詩雅從何處出發或王詩雅從家出發紀錄有錯。

王詩雅否認4罪。資料圖片
王詩雅否認4罪。資料圖片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交代自己當時管轄疾病調控組,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疾病調控組職責在調查流行病學及追蹤接觸者。張竹君憶述2022年1月6日政府正奉行「清零」政策,所有確診個案均須追蹤接觸者,從下屬得知被告王詩雅補充資料時提到1月3日曾到灣仔出席生日派對後,「擔心會唔會有好多密切接觸者⋯⋯當時都係謹慎啲,決定自己打去問」。

張竹君致電王詩雅查詢行蹤申明有法律責任

張竹君交代當日早上10時50分致電王詩雅手提電話,自我介紹並核實身份後,表明來意指希望了解王詩雅偕何人於何時從何處出發如何前往生日派對遇見何人,以追蹤個案,提醒對方「講嘢真確性唔可以講大話,因為會有法律責任」,王詩雅回答「明白」後沒有再追問。張竹君交代當時沒有詳細說明相關法例、罰則或法律後果,因為「唔會特登好似嚇個病人噉」,僅確保對方如實作答。

張竹君複述當時王詩雅透露1月3日前往生日派對前「佢一直喺屋企⋯⋯9點20分左右離開屋企,自己一個人落咗街,截咗架的士,9點半去到生日派對」,到場後見到派對主人,「同佢講咗幾句,逗留咗30至45分鐘左右,同其他十多位人士say個hi,期間一直有戴口罩」。張竹君續指追問下王詩雅補充指曾經「拉低過口罩,飲過杯水」,其後跟進該十多位人士身份後便掛斷電話。張竹君提到當時一邊以電話擴音通話一邊在電腦上紀錄重點。

王詩雅翌日補充赴宴前曾返公司並到IFC買禮物

翌日張竹君接獲另一個案,另一名確診者出席了同一個生日派對,但於9時半前離開,故中午再次致電身處北大嶼山醫院感染控制中心的王詩雅,確認二人曾否碰面以及實際離開時間,以了解生日派對有否爆發疫情。張竹君複述王詩雅當時修正指「其實佢1月3號晏晝返咗辦公室,一直逗留到6點」,之後到IFC買禮物,其後回家逗留至晚上9時20分再單獨出門,乘的士9時半左右抵達生日派對。

被告王詩雅現被票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於2022年1月6日至7日向衛生署職員辛麗芳、賴潔生及衛生主任張竹君,虛報於2022年1月3日中午至晚上的行蹤。

辯方大律師黃繼兒盤問時質疑張竹君致電王詩雅查詢時未有表明罪行嚴重,違法有可能判監等,張竹君反駁指認為已經「有足夠嘅警誡」,毋須詳述,又指當時只「想知發生咩事,唔會每一個病人都講一大段法律嘅嘢,我哋唔係警察」,黃繼兒再提到張竹君為案件主管時,張竹君反駁「唔係案件,我哋嗰啲係病人」。

張竹君否認問王詩雅派對有否高官出席

黃繼兒引用通話紀錄指張、王2人1月6日首次通話長達20分鐘,翌日通話則為時約3分鐘,指出首通電話中先由其他護士接聽,其後轉交張竹君,張竹君否認,指由自己親自撥號致電。黃繼兒又連珠炮發指對話中張竹君自我介紹後,王詩雅當時問「我點肯定你係張竹君醫生,一日咁多人打電話來」,張竹君回應指「你應該對我把聲有啲印象,呢年幾以來我成日喺電視做記招做代表」,王詩雅再反駁「我本身唔係成日睇電視」,張竹君今多次否認指「我冇講過呢句說話」。

張竹君詳細交代指當時王詩雅對話時曾交代派對主人及其聯絡電話,否認自己曾問及場內是否有高官或追問王詩雅有否同場高官電話。黃繼兒質疑當時全城關注傳媒報導高官事宜,張竹君回應指「唔記得,我冇睇電視」、「我冇關注過」,黃繼兒追問「全城都講緊你問都唔問?」張竹君答「淨係想知道邊個去過(生日派對)」。張竹君再否認第二通電話中王詩雅曾提及自己先到高樂花園再到生日派對,「如果佢同我講過高樂花園,紀錄會寫低」,並肯定對方曾表明從家中出發前往生日派對。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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