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譚玉芬(Toffee Tam)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個人Facebook多次發表不當言論,紀律研訊會裁定她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今年7月將她革職。她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接納其行為屬不當,革職決定不合比例地干預其言論自由,涉及程序失當,亦屬不合理及具壓迫性。她特別提到當局沒有證據指她教學時曾談論罷課、六四、警察、遊行等政治問題,要求推翻局方將她革職的決定。

申請人為Tam Yuk Fan Toffee (譚玉芬),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譚的代表大律師黃宇逸在申請書指,譚自1995年加入公務員行列成為文憑教師(Certificated Mistress),在2015至2019年在賽馬會官立中學任教,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在2020至2021年指,譚在任職文憑教師期間,於社交平台Facebook上散播極不恰當的訊息,屬於行為不當。公務員紀律秘書處高級首席行政主任在2021年8月通知譚,紀律處分當局獲行政長官授權,決定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0條,安排對譚的行為進行研訊。

2021年12月9日,紀律研訊委員會去信譚指出,紀律研訊會在2022年1月4至6日舉行,並由研訊委員會主席暨公務員事務局研訊主任嚴鈞塏(音譯)與研訊委員會委員張燕萍負責審理。針對譚不當行爲的陳述書提到,譚在2019年6月至9月期間在Facebook上散播極不恰當的訊息,違反《香港教育專業守則》、教育局內部通告第1/2010號及第4/ 2016號等,對學生及教學專業造成嚴重負面影響,令政府服務聲譽掃地。


譚在研訊委員會席前表示,她是2019年反修例社會動蕩期間的「起底」受害人,即使她曾在個人Facebook發表有關帖文,但該些帖文是由不知名人士在沒有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傳播出去,她並沒有意圖或親自作出傳播帖文的行為,認為其行為不屬《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0條所指的「行為不當」。譚指如委員會裁定她行為不當,則是侵犯其言論自由及私隱權。

紀律研訊會考慮譚的Facebook帖文截圖等證據後,在2022年10月28日裁定譚的行為違反教師專業標準,影響政府的聲譽,構成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在今年7月10日通知譚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考慮紀律研訊報告後同意譚行為不當,同時考慮到事件嚴重性、譚過往工作表現及求情因素等,決定將譚革職,有關決定於翌日生效,亦令譚喪失退休福利等。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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