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宗網上電器零售商在網上以不良營商手法,一名東主及一名公司主要職員不當地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案件,兩人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各判入獄31星期,海關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刑期具有阻嚇性作用,相信對業界不良分子有清晰警示。
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高級調查主任李添倫在判刑後表示,2022年7至9月期間,一網上電器零售商的一名東主及一名公司主要職員,以不良營商手法,分別接受106名市民,向其名下的兩間網上冷氣機零售商訂購198部冷氣機連同安裝服務,惟公司東主突然在2022年9月在網上平台宣佈破產,意圖不供應有盡有產品,涉及損失訂金達69萬元,安件兩名被告早前於9月20日被觀塘裁判法院判罪名成立,今日被裁定即時監禁31星期。
海關於2022年9月收到投訴,調查後於同年10月拘捕兩名被告,發現東主曾透過網上專頁向消費者出售57部冷氣機,涉金訂金197500元。另有一宗交易為4部冷氣機,涉及按金2萬元,海關以就任何消費者作出構成不當地接受產品付款營業行為向兩名被告提出檢椌,海關歡迎是次裁決,認為有關刑期具有阻嚇性作用。由於案件影響消費者眾多,海關高度關注案件,法庭判決有阻嚇性,令消費者亦提高警覺。李提醒商戶應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規定,為商業決定負責,以免觸犯法例。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