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冷氣維修公司東主前年把含有安眠藥的龜苓膏予23歲印傭服食,趁印傭暈眩時強姦,再強塞2,000元要求保密。惟印傭事後報警求助,在發現懷有身孕並選擇墮胎。涉案東主承認強姦、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及作出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共3罪。暫委法官郭棟明今於高等法院判刑時指,不接納他一時衝動而犯罪的說法,認為他有預謀犯案,奪去印傭處女之身,印傭事後更患上嚴重焦慮症,經考慮後判其監禁8年。

現年60歲的男被告李沛洪承認於2021年11月21日在深水埗廣興大廈強姦女子X;導致X服用藥物、物質或物品,意圖使X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以使李得以與X作非法的性交;於 2021年11月21日至22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企圖要求X隱瞞被他強姦的罪行,即給X港幣2,000元,叫她不要向人講述強姦罪行,將犯案時所穿上衣處置,避免警方發現,而他知道或相信警方可能會對該罪行進行調查。

辯方求情指,被告原是獨資經營冷氣工程公司的東主,本案發生後與妻子離婚,公司亦結束營業,被告按離婚議助把賣掉自置物業的金錢全數給予前妻。被告指他家一直聘請家傭,但他沒有半點非分之想,本案乃一時衝動下犯案,現時萬分愧疚及後悔。前妻求情信指被告母親去世,案發前「搵食艱難」,認為被告因精神壓力大,才會做出涉案的偏激行為。

暫委法官郭棟明判刑時指,本案非常嚴重,外傭遠離家鄉及家人,財政上依靠僱主,屬於容易受傷的一群。郭官不接納被告一時衝動而犯罪的說法,認為他有預謀犯案,同時不理解為何經濟壓力會引致他犯案。郭官直指強姦X並不會幫助被告解決經濟困境,質疑如被告經濟困難,為何事後把2,000元給X試圖隱瞞罪行,又提及被告對X的歉意流於表面,沒有實質行為。

郭官表示,被告要求X服用含有唑吡呾的「加料」龜苓膏,令X服食超過一粒唑吡呾。而且被告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強行奪去X的處女之身,在X體內射精,令X事後懷孕及墮胎,X因此患上嚴重焦慮症。郭官坦言本案證據確鑿,相信認罪是唯一明智之舉,分析指本案一連串犯罪行為是一環扣一環連續地發生,給予被告認罪扣減後,判囚8年。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當晚要求X進食上有黃方糖的龜苓膏,X服用龜苓膏後感到暈眩、頭痛及渾身無力,因口渴到廚房但跌坐在地上,被告隨即扶X扶到床上。被告趁X處於半昏迷狀態,把X的上衣及胸圍拉至頸部,脫去X長褲及內褲,開始雙手狎弄X身體、吻X胸部、吻舔X陰部。X試圖揮動雙手阻止但不果,被告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強姦X約15至30分鐘,被告完事後叫神志迷糊的X睡覺,向X道歉,給予X 4張港幣 500元紙幣,要求X不要哭並且不要把事件告訴別人。X曾兩度扔掉2,000元,被告均把錢強塞回X口袋。

X 翌日發現下體有懷疑精液,致電向親人傾訴後決定聯絡僱傭中介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指:「我係有同佢發生過性行為,但係之後我有比番二千蚊佢」。被告在錄影會面指自己在雙方同意下與X性交,他事後扔掉X被姦時所穿的衣服,原因是十分害怕X指控他強姦。X的血液及尿液中被檢測到安眠藥唑吡呾,2021年12月6日X發現自己懷孕,2022年1月7日接受手術終止懷孕,流產胎中發現被告DNA。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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