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3日)刊憲,指定明年4月1日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並自該日起調整建築廢物處置的收費。 堆填費由現時每公噸 200 元增加至 365 元;篩選分類費由每公噸 175 元增加至 340 元;公眾填料費由每公噸 71 元增加至 87 元。兩份公告將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於10月18日立法會會議上提交立法會省覽。
即睇垃圾徵費最新安排:
垃圾徵費將在4月1日開始收費。
2:收費詳情
(1)「按袋」/「按標籤」
垃圾袋費用
(2)「按重量」(入閘費)
3:指定袋及標籤購買地點
4:指定標籤防偽特徵
5:違例罰款
6:低收入住戶資助
建築廢物處置收費也會在明年4月1日調整。政府文件截圖
為配合於2024年4月1日實施垃圾收費,環境及生態局局長作出《2023年〈2021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2021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修訂條例》)尚未實施的條文自該日開始實施,當中包括有關訂明罪行及其罰則,以及免責辯護等的條文。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垃圾收費是政府整個減廢策略中重要的一環,透過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各界珍惜資源,積極落實源頭減廢及乾淨回收,從而減少整體廢物棄置量。呼籲市民積極了解垃圾收費的內容,努力培養減廢回收習慣,並善用社區回收網絡設施,一起為實施垃圾收費作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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