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採取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包括將單位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的租戶會被視為濫用公屋資源。房協總監潘源舫今日(18日)在電台節目表示,過去3年,約有1000多至2000宗個案被終止租約,當中30多宗是因為濫用而被終止租約。他指房協職員會不定時突擊巡查,如確定濫用公屋單位,房協會發出遷出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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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總監潘源舫表示,過去3年,約有1000多至2000宗個案被終止租約,當中30多宗是因為濫用而被終止租約。資料圖片
他指房協職員會不定時突擊巡查,如確定濫用公屋單位,房協會發出遷出通知書。資料圖片
12月起,將單位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的租戶會被視為濫用公屋資源,而非經常持續居住的定義將更改為逾3個月,如查明屬實,房協會考慮發出「遷出通知書」及收回單位;如因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等而被終止租約的前公屋租戶及其在租約時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房協會將個案通報房委會。有關人士有可能由終止租約翌日起5年内,被禁止再次申請公屋。
潘源舫指,房協有時會遇到單位被濫用的情況,包括有租戶不是經常在有關單位居住、甚至有單位被丟空等。他表示過去3年約有1000多至2000宗個案被終止租約,當中30多宗是因為濫用而被終止租約。他稱情況未至於非常嚴重,但需謹慎處理。
他表示房協會派職員定期進行家訪,若發現有懷疑個案或收到舉報,職員亦會在非辦公時間或周末突擊巡查,如確定濫用公屋單位,房協會發出遷出通知書。至於由明年4月起優化的「富戶政策」,潘源舫表示房協昨日(17日)已在轄下的20條出租屋邨張告通告,亦已向受「富戶政策」影響的租戶發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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