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前物流公司經理涉嫌向公司隱瞞與2間承運代理商的權益及協議,意圖誘使公司向代理商發出共910萬的空運艙位訂單,並從中獲益128萬,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項欺詐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徐綺薇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1月9日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期間被告保釋候訊。
40歲黃永浩,案發時任職慕佰仕物流有限公司(慕佰仕)時任空運及業務發展經理,被控兩項欺詐罪,指他於2016年3月至2019年6月期間,向慕佰仕隱瞞他在JTC Development Limited的權益,以及他與飛華物流有限公司訂立的協議,意圖詐騙而誘使慕佰仕透過JTC及飛華向上述承運代理商發出430張空運艙位訂單,訂單總值約910萬,並從中獲利128萬。
徐官今於庭上接納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9日並轉介區域法院作答辯,辯方沒有反對。被告獲以1萬元保釋,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控方證人接觸。
廉署資料指,慕佰仕透過不同承運代理商為客戶提供預訂空運艙位等物流服務,而黃則負責為客戶向承運代理商索取報價、安排將客戶貨物送往承運代理商,以及將承運代理商的發票交予慕佰仕審批付款。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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