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區刑事部過去3周,進行針對打擊詐騙案及洗黑錢案,代號為「曠頂」行動。行動中共拘捕84人,包括71男13女,年齡最細是18歲的學生,涉嫌與53宗詐騙案及洗黑錢案有關,涉及131名受害人,包括投資、網上情緣、網購、電話刷單賺佣求職騙案及街頭騙案,總損失金額達1億1800萬元。其中最大損失金額為6000萬元,41歲苦主為家庭主婦。
深水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主管黃斯淇督察表示,該警區於2022年接獲1873宗詐騙案件,而在2023年首三季已接獲1844宗詐騙案,較2022年首三季接獲1286宗詐騙案件增加44%。有見及此,在過去三星期,即10月3日至10月20日,深水埗警區刑事部展開「曠頂」拘捕行動。行動中共拘捕84人,包括71男13女,年齡介乎18至68歲,被捕人士分別報稱職業有倉務員、運輸工人、裝修工人及無業等,大部分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洗黑錢罪。
84名被捕人共涉及53宗詐騙案及洗黑錢案,共131個受害人,案件類型包括投資、網上求職、網上情緣、網上購物、電話騙案及街頭騙案, 總損失金額達1億1800萬元。個別案件損失金額由3000元至6000萬元不等,其中最大騙款金額是假冒公安的電話騙案,發生於2021年6 月,受害人為41歲的家庭主婦。大部分被捕人士為詐騙集團提供傀儡戶口,收取並處理案中贓款。其中被拘捕的傀儡戶口持有人,分別收取2000元至200萬元不等的贓款。
除了拘捕接收騙款的傀儡戶口持有人,警方在行動中就5宗「猜猜我是誰」的電話騙案、2宗街頭騙案及1宗洗黑錢案件,拘捕7名男子,年齡介乎18至58歲,報稱學生、救生員、運輸工人及無業等職業。 其中5宗電話騙案,被捕人訛稱自己為受害人的兒子,因被警方拘捕而需要受害人提供保釋金。受害人收到電話後立刻向家人查詢,並揭發騙案,報警求助。深水埗警區人員接報進行埋伏行動,並成功拘捕3名涉嫌向受害人收取騙款的男子。
另外2宗街頭騙案,發生於8月份,3名男子分別向2位受害人訛稱自己需要受害人協助搬運電子零件,其間向受害人兜售該批電子零件,聲稱轉售後可以賺取可觀利潤,以吸引受害人購買該批電子零件。當受害人交出金錢後,被捕人帶同電子零件逃去無蹤。經過深入調查及追蹤閉路電視,警方鎖定3名涉案男子,並在該3名男子出境香港時將其拘捕。
此外在一宗發生於7月份的洗黑錢案件中,深水埗警區人員在一間賣電話的商店內發現3名被捕人,包括2女1男,購買大量手提電話,於是上前了解。經調查後在被捕人身上發現兩張不屬於被捕人的扣賬卡,並得知被捕人受人指示用該些不屬於他們的扣賬卡購買電話,目的是賺取數百元的酬金。人員經深入調查後,再拘捕多一名20歲男子,涉嫌指使上述被捕人使用該批懷疑以不法途徑而獲取的扣賬卡作清洗黑錢。
以上7名被捕人,其中6名被捕人已被分別控告一項「串謀詐騙」及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 罪,案件已於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上旬報到。
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表示,除了拘捕傀儡銀行戶口持有人,深水埗警區的另一個工作重點為加強及加快對於傀儡戶口持有人的檢控工作。今年直至目前為止,深水埗警區有14宗案件已經收到律政司意見,可以向有關傀儡戶口持有人作出起訴,並有7名被捕人已經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而有1名被捕人在今年8月因「洗黑錢」被定罪,判處監禁8個月。
警方在此呼籲大家切勿租、借或賣戶口。因為只是借、租或賣出戶口作洗黑錢用途,而非實際操控戶口,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是犯罪得益,而依然處理該財產,已經干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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