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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李家超周三(25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就醫護人手短缺,去年政府提出研究強制醫護人員服務一定年期才能離開公營醫院。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今天見記者時,被問到措施是否「壽終正寢」,他強調政府會透過所有政策加強人手,惟絕不用「壽終正寢」四字,稱「呢個係一個好差嘅形容詞。」他補充,政策要因時制宜,以民為本,最重要是能幫到市民;若某些醫療專業適合及需在政府層面做(規管服務年期),當局也會考慮。 

他表示,不喜外界稱之作「強制服務」,舉例醫生一年實習對醫科生專業發展非常重要,他們在政府醫院的實習,以至專科培訓過程中,有許多資深醫護人員提供協助,讓他們將來有經驗去獨立治療病人。他稱,在公立醫院工作不單服務市民,也讓醫生累積良好經驗,將來就算獨立或轉到私營機構,都能提供優質服務。 

盧寵茂出席施政報告政策記者會。陳浩元攝
盧寵茂出席施政報告政策記者會。陳浩元攝
盧寵茂指「壽終正寢」是一個不好的用詞。陳浩元攝
盧寵茂指「壽終正寢」是一個不好的用詞。陳浩元攝
盧寵茂若立法規定醫生在公立醫院最低服務年期,要同時考慮其他醫護人員。陳浩元攝
盧寵茂若立法規定醫生在公立醫院最低服務年期,要同時考慮其他醫護人員。陳浩元攝
政府去年提出研究醫護人員須在公立醫院服務一段指定時期。資料圖片
政府去年提出研究醫護人員須在公立醫院服務一段指定時期。資料圖片
本港醫護人手長期不足。資料圖片
本港醫護人手長期不足。資料圖片
政府將以「1+」機制審批新藥,並已申請以觀察員身份加入國際藥物法規機構。iStock示意圖
政府將以「1+」機制審批新藥,並已申請以觀察員身份加入國際藥物法規機構。iStock示意圖

盧寵茂又說,逾9成醫科生會在公立醫院進行為期6年的專科醫生培訓,政府固然希望他們完成培訓後繼續留在公營醫院服務。不過,在立法規管醫護人員在公營醫療系統的服務年期時,要考慮到所有醫療專業人員,並非只看醫生,當局冀透過現有政策改善醫護人手短缺,毋需立法。 他又指政府會繼續積極推動修訂法例,以引入非本地培訓牙醫和護士,《牙醫註冊條例》及《護士註冊條例》會在短期內作出修訂;政府亦會探討引入合資格非本地培訓輔助醫療專業人員,例如放射技師和物理治療師等,並讓他們在醫管局和衞生署服務。

「1+」機制將大幅縮短新藥審批期

另外,《施政報告》提出本港要為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提出建議和步驟,邁向以「第一層審批」方式審批新藥械的註冊申請。盧寵茂表示,下月1日開始,本港會在現行藥物制度下設立「1+」機制審批新藥,藥物只需一個審批機構的註冊,符合本地臨床數據要求並經專家認可後,就可以註冊在港使用。他提到,本港已申請以觀察員身分加入國際醫藥法規協和會(ICH),並獲國家藥監局支持。他補充,成為ICH成員,需儲存一定臨床數據,當局估計需8至10年時間。

衛生署署長林文健表示,過去新藥註冊要取得兩地註冊許可,牽涉兩地評審時間。他以罕見病阿拉吉歐症候群為例,稱在「1+」機制下,新藥只需約5個月就可完成審批,較原先縮短約17個月。

不認同新藥監機構形容為「港版FDA」:盼自訂標準

盧寵茂提到,香港會在明年成立籌備辦公室,適時由「1+」機制轉為第一層審批,換言之屆時不需再經由其他藥物評審機構認可,就可主動評核臨床數據,評審及註冊藥物。他強調,不認同坊間形容本港藥物監管機構是「港版FDA(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因本港機構不會規管食物範疇,亦不跟從美國標準,而是希望訂立自己的標準。

他續指,藥物研發是由廠家採取主動,建立「1+」機制後,有多少藥物來註冊,視乎廠家。不過,廠家對來港註冊藥物有多大興趣,則視乎審批流程進度,及有否完善的臨床試驗設施以獲取足夠數據。他有信心在「1+」機制實行後,有越來越多藥廠在港研發藥物,又預計轉為第一層審批後,來港註冊的藥物會快速增加。

被問到今屆政府任內能否把「1+」機制轉為第一層審批,盧寵茂指當局會實政為本,不為做而做,亦非為了賣藥,強調當局目的是「好藥港用」。他坦言,若沒有足夠專家庫、能力及流程而貿然做第一層審批,對市民健康及醫療質素會造成很大影響。 

至於「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方面,盧寵茂指當局將推出醫療機構的選擇標準,政府的考慮點包括在大灣區內一些與本港長者有較密切關係、較常會選擇前往養老或生活的城市去選擇該五間試點醫療機構;有關醫療機構必須具備良好質素認證、管理和營運經驗;它們亦需曾經使用或了解長者醫療券計劃的整體運作。政府不只會考慮如港大深圳醫院般港資或以香港模式管理的醫院,亦會考慮其他任何高質量的醫療機構,例如內地一些「三甲醫院」。 

記者 蕭博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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