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11月2日(周四)對「世越號」客輪救援不力一案作出裁決,維持二審判決結果,時任海洋警察廳廳長金錫均、前海警次長崔相煥、前西海海警廳長金秀賢、前海警警備安全局長李春宰等9人無罪。
世越號沉沒事故於2014年4月16 發生。 美聯社資料圖
事發當天海警到場搜尋失蹤乘客。 路透社資料圖
事故翌日南韓海岸防衛隊參與搜救。 美聯社資料圖
世越號船體被撈出水面後,移至木浦永久保存。 新華社
工作人員在船體搜尋遇難者骸骨。 美聯社資料圖
事故3年後世越號殘骸才被打撈出水面。 美聯社資料圖
遇難者家屬視察世越號打撈情況。 美聯社資料圖
南韓檢方特別調查組認為,金錫均等海警官員涉嫌在2014年4月16日「世越號」事故發生後,沒有充分採取救援措施,造成數百人傷亡,並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於2020年2月對他們提告。
檢方特別調查組要求判處金錫均5年監禁。但一審和二審法院認為,很難認定被告的業務過失罪成立。
一審法院指出:事發時,被告人難以知悉情況已到了應立即指示船長下達疏散命令的地步,也很難預測船長等乘務員不採取任何救援措施。被告人對重大傷亡事故救援體系不健全負有管理不周的責任,但難以因此追究刑事責任。
檢方特別調查組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今年2月,二審法院認為:單憑檢察官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到達事故現場後未能採取引導乘客下船、下達落船命令等最佳方法進行救援指揮,不能認為被告人在業務上沒有盡責。
韓國大法院認同二審法院的判決,終審維持原判。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