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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泰龍」的新義安頭目李泰龍2009年疑遭仇家伏擊斬死。懷疑曾與「泰龍」結怨的和勝和頭目「紋身忠」梁國忠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警務處副處長(行動)周一鳴下午出庭作供,講述2011年特赦證人林家俊從相片中認出被告「紋身忠」的情況,並指以相片認人較少見,故印象深刻。

警務處副處長(行動)周一鳴指,在2011年1月7日時任警司,負責謀殺「泰龍」案的相片認人手續,他向特赦證人林家俊解釋一番後,要求林家俊從14張相片中,「睇下有無牽涉案件的人」,林家俊遂從相片中認出本案被告「紋身忠」梁國忠。周一鳴指兇殺案認人手續由警司負責,通常亦會有真人「戲子」,較少以相片認人,故印象特別深刻。

現年54歲的無業男被告梁國忠,被控於2009年8月4日,在香港連同李鎮江「波仔」、李蘊剛「剛仔」和勞展宏「貓仔」及其他人,謀殺41歲男子李泰龍。

法醫高永富指死者李泰龍當日被車撞及斬傷,造成大量出血,亦因身體多處受傷致死。劉曉曦攝
法醫高永富指死者李泰龍當日被車撞及斬傷,造成大量出血,亦因身體多處受傷致死。劉曉曦攝
泰龍當日被車撞完,復遭3人持刀斬傷,最後斃命。資料圖片
泰龍當日被車撞完,復遭3人持刀斬傷,最後斃命。資料圖片

控方早上傳召法醫高永富作供,他稱死者李泰龍的驗屍報告顯示,其頭部有多處瘀傷、擦傷和裂傷,頭上星狀裂傷可能是頭部直接被車撞以及頭部大力碰撞地板而造成,頭蓋骨折和腦膜出血等情況顯示他頭被撞至平面的力度很大。

高永富指,泰龍的頭部創傷導致急性腦功能障礙,其身上亦有18處割傷,其中3個比較嚴重。泰龍的左右手腕動脈完全遭切斷,左手腕和右前臂有割傷,左腕骨亦被切斷,右小腿被切斷整個肌肉層及骨折。高補充指,泰龍遭車撞至倒地已致嚴重頭部創傷,或已進入死亡過程,他再被追斬受到嚴重割傷,進一步加速了其死亡。高續指,如泰龍只被車撞倒或只被刀斬傷,若他即時進行適當治療後,或有機會大難不死,否則便會因失血過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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