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內地姊妹涉嫌安排患癌家人假冒投保人,到醫療機構接受檢查後,更改病假證明書內容並成功獲取390日病假,兩人分別被控串謀詐騙及煽惑他人偽造罪。持雙程證到港的妹妹早前認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

被告廖小玲,37歲,自由職業編輯,早前承認兩項煽惑他人偽造罪。

案情指,廖小伊、廖小清和被告是姊妹。廖小伊於2017年5月在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購買了一份危疾保單,保額價值50萬美元。其後姊姊廖小清於2019年11月被診斷患上卵巢癌,並於2019年11月至2020年2 月先後14 次在香港使用廖小伊的身份證假冒為她,在養和醬院和泉源綜合腫瘤中心接受各項醫療檢查或治療,其後更進行外科手術。

期間大部分場合都由被告陪同,被告曾與保險代理討論為廖小清安排虛假的病假證明書,被告解釋廖小清希望申請為期兩年的病假,但希望隱瞞患有卵巢癌一事,並請保險代理幫忙更改患病原因。於是保險代理兩度取得廖小伊名下的病假證明書後,把病人名稱由廖小伊改為廖小清,再把卵巢癌改為免疫系統疾病,使廖小清從僱主手中共獲批390日病假。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今判刑時引述被告廖小玲的背景報告,指她有9兄弟姊妹,廖小玲排行最小,2018於浸會大學畢業,疫情期間有做慈善工作。辯方求情指被告早前已被還柙一個月,在香港逗留4個多月,與家人分隔兩地,望法庭可考慮緩刑及罰款。

徐官強調本案為十分嚴重的控罪,對於辯方所說被告為保存姐姐顏面,而將婦女病改為免疫系統病的說法有所保留,而且因為用廖小伊身份作治療會無法提供相關醫療證明,反而改成免疫系統病可瞞天過海,徐官認為被告有預謀,從策劃到取得虛假文書屬於始作俑者,最後判處被告4個月監禁。

同案被告44歲設計師廖小伊,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案件將排期於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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