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涉「7.21事件」暴動案,今(20日)區院續審。控方上星期舉證完畢,辯方今早將中段陳詞文件夾呈堂及交給控方,要求法庭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法官陳廣池遂押後至星期三(22日)處理辯方申請,以待控方準備回應陳詞。
被告為43歲林卓廷、35歲庾家豪、37歲陳永晞、31歲葉鑫昇、26歲鄺浩林、48歲尹仲明及26歲楊朗,否認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林卓廷代表大律師黃錦娟今早將中段陳詞文件夾呈堂,擬要求法庭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楊朗的代表大律師曾敏怡亦有同樣申請。其餘被告則沒有中段陳詞。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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