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市公司天然乳品主席陳克恩等3人,在涉及5億新西蘭元的新西蘭牧場收購計劃,隱瞞利益關係及訛稱牧場的毛利,串謀詐騙聯交所及天然乳品。3人經第三度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高等法院法官黎婉姫今考慮到陳克恩及Hao May是本案主腦,趁機提供虛假資料及隱瞞利益關係,串謀詐騙聯交所,影響港股市場的廉潔健全性,惟案件拖延多年對3人生活困擾,沒有證據顯示天然乳品因此有實際損失,酌情扣減後判處陳克恩監禁7年3個月、Hao May監禁7年9個月、Yee Wenjye則監禁4年9個月;另亦頒令取消陳克恩及Hao May董事資格6年9個月。

3名被告依次為56歲天然乳品(新西蘭)控股有限公司(天然乳品)前執行董事兼聯席主席陳克恩;61歲 UBNZ Trustee Limited (UBTL)東主兼營運者Hao May(前稱王玫);52歲天然乳品前副總裁 Yee Wenjye。陪審團早前裁定陳克恩及Hao May四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Yee Wenjye則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黎官判刑時指,香港作為世界可靠的金融中心,而陳克恩及Hao May提供虛假資料及隱瞞利益關係,陳克恩亦沒有披露他從收購牧場計劃中分佣,串謀詐騙聯交所,影響港股市場的廉潔健全性,即使沒有證據顯示天然乳品因本案而損失多少錢,但仍需考慮在內。黎官考慮到本案的嚴重性,長時間犯案,有需要判處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為公平起見不考慮一審時的判刑,就3人因本案被困在港受苦多年,期間行為良好而酌情減刑,判處陳克恩監禁7年3個月、Hao May監禁7年9個月、Yee Wenjye則監禁4年9個月;另亦頒令取消陳克恩及Hao May董事資格6年9個月。

案情指,陳克恩及Hao May於2009年5月至9月期間串謀詐騙聯交所,訛稱UBTL、UBFM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中國金匯礦業的獨立第三方,又訛稱2人就中國金匯礦業向UBTL收購UBAH的全部已發行股本及資產,包括UBAH完成收購CraFarms Group在新西蘭擁有的牧場,並沒有現存或事先協定。2人隱瞞陳克恩於收購中有利益關係。

另外,3名被告訛稱CraFarms Group牧場所涉及的物業和固定資產,於2008年至2009年的財政年度錄得毛利逾9,200萬港元。聯交所因而允許中國金匯礦業就該項收購,發出載有上述虛假陳述的公告與通告。3名被告於2009年5月至2010年7月期間,又以類似欺詐手段,串謀詐騙中國金匯礦業及其股東批准該項收購協議,並致使中國金匯礦業發行及發出可換股票據及可任意提前贖回債券,以支付有關收購。

法庭記者:劉曉曦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