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希望居住環境保持衛生乾淨,不過鄰居經常隨地吐口水,確實令人非常困擾。居於太古城的劉生劉太向《星島申訴王》申訴,指隔離單位的婆婆經常向他們住所門口外牆吐口水,事件已擾攘約廿年。劉生曾在家中安裝閉路電視目擊過程,甚至CCTV拍下罪證與婆婆理論,但情況仍然未有改善。《星島申訴王》與劉生了解事件,更找到被指控「放飛劍」的婆婆問個明白。
吐口水事情已困擾劉氏夫婦多時,最近一次是11月13日發生,劉生更目擊整個過程。他說,當日打算出門前,聽到門外有聲音,故此停下腳步,從門後的閉路電視看到婆婆再次向他們單位外牆吐口水,牆上甚至留有兩粒疑似米飯的食物殘渣。劉生馬上開門與婆婆理論 :「仲捉唔到你,睇住你吐口水!」
他稱,婆婆當時表情錯愕,意圖毀屍滅跡,不停用手抹牆,更稱牆上非常乾爽,並沒有口水痕跡。事後,婆婆若無其事地返回單位內,而劉生即通知管理處職員上門幫助。劉生提供一個全新的保鮮袋予管理處職員,他們把兩粒疑似米飯放入保鮮袋內,以及拍照留證。
管理處貼告示:行為缺公德心
於同月16日,管理處在涉事樓層的公共位置,張貼一張通告予該樓層之住戶,內容主要指收到投訴,有人於公共走廊隨地吐痰,「這種行為既自私又缺公徳心,不但會污染居住環境,更會對衛生產生不良影響。」劉太認為管理處之通告起不了阻嚇作用。劉生表示,「有片,有相,都不承認。」於是在自家門口貼出自製告示,告示上印有當日(即11月13日) 閉路電視截圖,希望婆婆停止有關行為。
起因是99年裝修惹不滿所致
事出必有因。劉氏夫婦估計,事件起因是1999年,他們的單位裝修,當時婆婆曾投訴維修窗花的竹棚頂住其窗口,使她短期內未能打開窗門。他們猜測此事令婆婆感到非常受騷擾,才會長期有不合理的吐口水行為。他們於2005年,為此事向婆婆發出律師信,當年管理處曾協助安排劉生劉太與婆婆家人會面,婆婆家人承諾會勸喻婆婆不再於公眾地方吐口水。不過事隔一段時間後,婆婆又有新招,劉太發現客廳窗戶上不時出現一些白色液體,所以於窗口位置安裝閉路電視,至2017年閉路電視便拍下婆婆吐口水全過程,婆婆打開自己窗戶向他們的窗口吐口水。劉氏夫婦對於婆婆的行為感到滋擾,以及擔心衛生問題。
對於劉氏夫婦的指控,《星島申訴王》向婆婆了解情況,婆婆稱「已是很久以前的事」,堅決否認自己仍有吐口水行為;她又稱,自己因行動不方便,平日只是出門扔垃圾,不常出外。
管理公司:曾向食環求助
採訪當日,《星島申訴王》陪同劉生劉太到管理處尋求協助。大約等待十分鐘後,職員告知負責人暫時沒空;其後太古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電郵回覆指,得悉事件後,該處曾多次嘗試通過不同渠道與該名業戶溝通,包括直接口頭勸喻,以及有見對方為一名年邁獨居長者,因此曾與其非同住家人聯絡,請他們協助提醒婆婆注意個人衛生,切勿於大廈公眾地方隨地吐痰。此外,在獲得投訴人同意下,該處亦向食物環境衛生署求助,食環署人員曾上門協助勸喻婆婆。鑑於情況未見明顯改善,該處已向婆婆發出多封信件,提醒她停止作出有損公眾衛生的行為。如情況持續,將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
食環署就事件回覆指,地點屬私人屋苑內的公用部分,管理和清潔服務則由屋苑管理公司負責。該署已先後派員進行兩次調查,其間沒有發現查詢所指破壞環境衞生的行為。雖然如此,食環署人員已勸諭相關住戶,並提醒注意環境及個人衞生,亦提醒屋苑管理公司加強清潔,以保持環境衞生。
《星島申訴王》就事件向客席法律教授蘇文傑律師查詢婆婆是否需要負上法律責任。蘇律師表示,管理公司需執行大廈公契。如有人於屋苑的公共地方吐口水,管理處可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或大廈公契採取行動。行動可分為三步,最溫和的是勸喻;第二便是出律師信,要求對方不要再做此行為,以及負責清潔費用。第三,如對方收到律師信後屢勸不改,可直接入稟法庭及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申請禁制令禁制對方做出吐口水行為,以及民事賠償,包括所有的額外成本及精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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