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歲資深社運人士古思堯涉嫌在荔枝角一工廈後樓梯擺放工具雜物,本年4月遭票控沒遵從消防處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的規定及阻塞逃生途徑兩罪,古思堯於10月時否認控罪待審。早前古思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消防處索償5.9萬元,理由是消防處行政失當 ,將其謀生工具及現金扔掉。

申索方為古思堯,被告為香港消防處。申索書指他住在永盛工業大廈,並在此製造「行動藝術抗議物品」。今年4月份消防人員巡查大廈,通知要將後樓梯物品清理,他當時正陸續收拾,但因為他為腸癌康復者,6月份曾多次大量出血入院治理,惟入院期間消防處突然派人搬走所有物品。

他指涉事謀生工具折舊二手價錢不少於5萬,緊急箱內有現金9,000元也未能及時拿走。遂入稟要求消防處賠償5.9萬元。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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