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男兼職攝影師涉於今年3月,到華富邨某中學工作時非禮一名女學生,事主感到大腿及臀部被掃過,告知老師並揭發事件。兼職攝影師被控1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徐綺薇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6日再訊,以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並由律師給予被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候訊。
33歲被告謝浩楠,報稱兼職攝影師,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23年3月25日,在香港華富邨某中學學校的禮堂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被告獲准保釋,條件除1萬元保釋,還包括不得離港,須居住於報稱地址,住所更改24小時前通知警署,一星期到警署報到2次,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重返案發現場。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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