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男女2019年中計劃攔途截劫1對過關來港男女所攜鉅款,總值達168萬美元,動手前被埋伏警員制止,期間有犯人曾手持電槍與警方對峙,致警方需拔槍制服,另有犯人逃走時扔掉電槍。5人被控串謀搶劫等罪,先後於高等法院認罪或被定罪,法官胡雅文今判處5人監禁6年至9年不等。
法官判刑指若非警方及時制止,2名事主便會遭各被告搶劫,而案中各被告持有多樣武器,包括電槍、牛肉刀、鎚子等,原計劃乘坐預備車輛攔途截劫事主的士。法官續指搶劫有周詳計劃,4名男被告各懷武器,預備了2架私家車並打算事後燒車,自案發前2週起每日通電話聯絡,女被告賴惠珍亦扮演關鍵角色,負責跟蹤2名事主,負責通風報信,罪責相等。法官考慮到被告打算用武器威嚇事主、被告各持武器以及涉案金額龐大,故調高串謀搶劫罪量刑起點至9年。
警方截停賊車後,將一眾反抗或逃走的匪徒制服拘捕。資料圖片
在現場檢獲匪徒打算作案用的牛肉刀、電槍等武器。資料圖片
法官指33歲洪鈞裕及28歲蘇家禧及早認罪,判囚6年;27歲梁子聰曾手持電槍與警方對峙,29歲蘇木建逃走時扔掉電槍,2人分別承認使用槍械意圖抗拒合法逮捕及無牌管有槍械罪,分別判囚7年及6年9個月;女被告賴惠珍受審後定罪,判囚9年。
4名男被告33歲洪鈞裕、28歲蘇家禧、27歲梁子聰、29歲蘇木建及54歲女被告賴惠珍均無業,同被控於2019年7月3日,在落馬洲新田交匯處,一同串謀搶劫一對男女逾168萬美元。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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