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昨(13日)公布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提出公務員須恪守12項基本信念,加入了「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績效問責」及保留了「政治中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認為,要求一直都有,不覺得收窄了公務員的言論空間,強調並非要公務員禁聲,但公務員要清楚自己的身份,以免令人聯想到其竟見是官方立場。
楊何蓓茵在電台節目上表示,諮詢稿中不少要求一直都存在,要以合適形式表達言論,明白公務員個人生活上,會對政府政策有意見,但要以合適形式表達言論,要有分寸拿捏,僱員對僱主須有職業道德,任何私人機構也不會容許員工公開批評自己機構,需要跟循一些原則。
她指,不是要求公務員甚麼也不要說,但要看場合及職級,例如本身任職教育局發表教育議題意見是有點尷尬,她舉例:「一個銀行僱員喺外面向人批評銀行及其政策、對客戶不好,絕對相信不是任何一個私人機構可以接受及容許」。所以身為公務員要知道自己的身份及職責,說話時要萬分小心,特別是涉及自己工作範圍,特別是批評與現行政策相違背時,要避免令人聯想到其竟見與公職身分扯上關係,以為是官方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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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指,網上虛擬和現實世界的言行,一言一行其實會有「很多眼睛看著」,政府不會主動網上巡查及檢查公務員私人的通信,但現今世代,如果公務員公開發表一些言論,不難好快會傳到政府,如有不妥,當局不排除會跟進。
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發表意見,即使每次強調屬私人身份的個人看法,並非絕對是免責「牌照」,職級越高越要警惕,越容易令人聯繫到其公職身份,如果相關言論會衝擊政府政策,即使以私人身份,她都會強烈建議不要發表,因為後果會很嚴重。
另外,楊何蓓茵更新版《公務員守則》諮詢稿向公務員發信,邀請他們就諮詢稿提出意見。楊何蓓茵在信中表示,現行守則自2009年頒布已沿用多年,隨著社會對政府和公務員的期望及要求日益提高,政府認為有必要更新《守則》,述明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及秩序,有助公務員了解作為行政機關一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不論在《守則》更新前或後,所有公務員和非公務員的政府僱員均需遵守《守則》,指出這是聘書或合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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