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保安員自2014年起多次侵犯當時年約8至10歲的兩名孫女,包括用下體磨擦孫女私處、撬開浴室門偷窺孫女沖涼,並曾因爭執「叉頸」舉起孫女,和以拳頭襲擊;兩孫女啞忍多年,至去年5月終揭發事件。涉案保安員早前承認虐兒、非禮和襲擊致傷害等共5罪。區院暫委法官勞潔儀今引述報告透露,兩事主父親曾稱祖父行為是表達愛的方式,反怪責她們不懂感恩。勞官斥被告將住所變「恐怖屋」,長時間虐待和性侵兩孫女,視她們為性玩具,違反誠信,案情嚴重,判處被告入獄55個月。

74歲被告W.Z.W.報稱任職保安員,早前承認1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傷害、3項猥褻侵犯及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揭事件換來親人指責不懂感恩兼阻止追究

勞官今判刑時,引述事主X及Y的創傷報告,指兩人來港不久後便開始遭被告侵犯,當X將事件告知父親,父親卻稱這是祖父表達愛的方式,後來兩人又遭到父親和親戚指責,指家醜不應外傳和兩人不懂感恩,在報警後,兩人更被指責令到祖父入獄及造成麻煩,X對親人感到失望;Y亦曾將事件告知祖母,但祖母不相信她、後來亦僅表示叫被告停止,Y的父親更叫Y不要追究,Y感到所有親人都保護被告及責怪她們兩姊妹,沒有人真心關心她們。

兩事主曾起輕生想法 怕與男性相處

報告又指,X和Y均對性侵經歷感到羞恥,X曾起輕生念頭,因想起母親才打消想法,兩姊妹只能嘗試避開被告,她們長時間逗留在社區中心和圖書館,而遭虐待或性侵時亦只能躲去後樓梯,事件影響她們性和社交方面的發展,她們害怕和不懂得與男性相處,均選擇就讀女校;Y更感到自己骯髒,認為將來不會被伴侶接受,Y嘗試抽離自己、好讓自己不會想起經歷,但看見類似的新聞時仍會憶起經歷,她亦因此無法專注及影響學業。

專家建議兩事主接受心理治療

心理專家在報告中指,X鼓起勇氣說出真相後遭到家人指責,令她覺得無人會保護她,她被剝奪了每個兒童應有的美好童年,X逃避她的痛苦回憶,事件對她生活各方面都造成影響;專家建議兩人接受心理治療。

官指被告將孫女當性玩具 邊侵犯邊評頭品足

勞官指本案無疑非常嚴重,被告違反誠信,長時間虐待和性侵兩名年幼孫女,被告將她們當成性玩具,若她們反抗便動武,當她們表現出恐懼、痛苦和憤怒時,被告更感到快樂,即使被告妻兒和兒子曾勸阻,但被告仍重覆犯案。被告更曾在Y洗澡時用縲絲批撬開浴室門窺看,嚴重侵犯其私隱和尊嚴;最嚴重一次是被告用手指侵犯X私處,由於被告下體沒有插入X的私處,故不構成強姦,但他在侵犯時對X笑和評頭品足,事件亦令X留下創傷。

X阻被告侵犯Y 卻遭叉頸舉起

勞官續指,X在8歲時嘗試阻止被告侵犯Y,被告捉住X頸及提起離地,令X感到呼吸困難,事後被告更持菜刀威脅她們不可告知他人,X和Y無處可逃,也沒有求救對象。

被告將住所變「恐怖屋」 事主求助無門

勞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整體量刑後,判處總刑期4年7個月,指被告身為祖父,沒有給予孫女美好的家庭環境,反而把單位變成「恐怖屋」(horror house),事主在家中因為害怕遭侵犯而不敢入睡,直到搬走才可安心入睡。

官讚兩事主勇於揭發是英雄 諭父母彌補過錯

判刑後,勞官讚揚兩名事主鼓起勇氣說出真相,她們應該要知道自己做了正確的事,不應因為披露被告犯錯而自責。勞官促請社署和房署向兩名事主提供協助,並指事主家人亦應該支持兩人,不應怪責或視她們出賣家人,尤其父母當初未能盡早阻止事件,現在應該去彌補過錯。勞官又希望事主知道,她們是英雄(They are heroes in their own way)。

最初因爭執遭襲擊 被告一度持刀威脅 

案情指,事主X和Y分別生於2006年及2004年,兩人自2014年起由祖父母照顧;父母則居於內地。2014至2015年某日,Y在牛頭角住所內指被告有不雅行為,兩人起爭執,X嘗試介入,遭被告「叉頸」舉起至離地10厘米,X感到呼吸困難。由於單位沒有關上門,有鄰居經過,被告才放手;被告持菜刀威脅兩姊妹如果告訴別人,便會殺掉她們。

偷窺沖涼、陽具磨私處、舔胸

2014年至2016年間某日,被告用縲絲批撬開浴室門窺看Y洗澡,Y立即尖叫,卻反遭被告喝止。2016年至2017年間某日約下午,當時年約10歲的X在床上看電視時,被告推倒X及脫掉她褲子,再非禮並用下體磨擦X私處、及舔X胸部,X後來推開被告及逃走。

去年5月6日,被告再趁X睡覺時非禮其胸部。4日後,被告與Y起爭執,Y用手機拍攝被告,被告便拳打Y十多次;Y用衣架自衛,X與Y其後逃離,Y右食指流血、左前臂及雙膝均有瘀傷。X和Y同月24日向學校社工披露事件後報警;被告翌日被捕。

法庭記者:王仁昌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