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配飾公司採購員涉向公司虛報採購訂單,使公司向2間內地供應商多付逾15萬元,採購員並從中收取回佣。採購員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2項欺詐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望可得到保釋與親友籌錢作賠償,裁判官曾宗堯拒絕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柙至明年1月5日判刑,期間將索取背景報告。曾官提醒被告把握時間處理賠償,賠償與否將納入判刑考慮。

40歲文員吳麗琼,被控於2021年2月8日至11月16日期間,與冼粵華一同藉作欺騙即向依則達國際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應就 9份採購訂單向立之誠實業有限公司支付的款項是真實地招致的,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依則達向立之誠多付共逾 3.3萬元。另被控於同年12月23日至2022年8月3日期間,與林君宏一同藉作欺騙,意圖詐騙而誘使依則達就6份採購訂單向君躍商業有限責任有限公司多付共逾12萬元。

案情指,依則達是運動配飾貿易公司,被告為採購員向內地供應商索取報價。2022年中依則達負責人發現財務紀錄中訂單有異常,利潤率低於公司要求。被告分別就立之誠和君躍的9份和6份訂單,在公司不知情下提高工廠價,供應商並把當中差額過數予被告。被告被拘捕後承認收受回佣。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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