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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男子聲稱接受賀爾蒙治療致性慾旺盛,認為在台中的自然科學博物館容易有「艷遇」,走入該處男廁脫清光求刺激,被法院判公然猥褻罪成,罰款5,000元新台幣(約1250港元)。

被告為48歲江男。案情指,被告於6月8日下午5點多,在科博館地下室男廁脫個精光,公然全裸在理由閒晃,後來因有民眾要上廁所目睹裸男嚇壞報警,轄區台中第2分局獲報到場時發現江男全裸,依法送辦。

被告在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男廁全裸「露鳥」求艷遇被罰款。中時新聞網
被告在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男廁全裸「露鳥」求艷遇被罰款。中時新聞網
被告聲稱接受荷爾蒙治療致性慾旺盛才犯案。網絡圖片
被告聲稱接受荷爾蒙治療致性慾旺盛才犯案。網絡圖片
被告在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男廁全裸「露鳥」求艷遇被罰款。網絡圖片
被告在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男廁全裸「露鳥」求艷遇被罰款。網絡圖片
被告在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男廁全裸「露鳥」求艷遇被罰款。網絡圖片
被告在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男廁全裸「露鳥」求艷遇被罰款。網絡圖片
被告在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男廁全裸「露鳥」求艷遇被罰款。中時新聞網
被告在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男廁全裸「露鳥」求艷遇被罰款。中時新聞網

聽聞科博館易有豔遇

被告在錄口供時,辯稱接受賀爾蒙治療,導致他性慾十分旺盛,他在網路上聽聞科博館會有豔遇所以才會去那裡。

江男稱,他到了廁所就性慾旺盛,就以裸體方式追求刺激,除了去門口買衛生紙,都在廁所裡面走動;檢方查,江男行為有監視器、警方密錄器畫面可佐,偵結依公然猥褻罪嫌將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查,江男犯行地點在公共男廁,當他全裸露出生殖器無任何遮掩,顯有供人觀覽意圖,其所為不僅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客觀也足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有害社會風化。

法院審酌,江男是成年人,當知社會規範、禮教,竟不顧他人感受,恣意在公共男廁裸體,破壞社會風俗,考量他犯後態度、犯罪動機,且之前因製猥褻物品經檢方緩起訴等,依公然猥褻罪判他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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