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尾,不少打工仔都正在「清假」,享受聖誕及新年長假期,又或計劃明年「請假攻略」。問責高官跟打工仔一樣,同樣享有有薪年假,但工作繁重等因素下,未必人人可「放得足」。《星島頭條》向特首辦、司局長查詢放假計劃,其中特首辦透露,行政長官李家超自2022年7月1日上任至今,僅放取2.5天例假,幾乎是「全年無休」。
林鄭任內只休假3次 梁振英休假達16次共逾百日
特首辦本月21日回覆查詢時表示,行政長官每年可享有22個工作天的例假,最多累積22天。李家超自去年7月1日上任至今,曾放取2.5天例假。根據現時政策,所有累積假期會在行政長官離任時取消。
翻查政府新聞公告,上任特首林鄭月娥在任期間,先後在2017、2018年的12月兩度離港休假,合共11日;另外,在2021年10月曾因跌倒受傷休假,甚至需在瑪麗醫院住院一晚,但基於理論上應屬病假,加之林鄭休假期間亦繼續工作及出席公開活動等,因此難確定具體日數。
至於梁振英任特首期間,休假次數較多,先後16次共126日,最長一次休假長達13日,在2014年農曆新年,由1月29日至2月10日。但同樣地,部份休假期間他仍在工作,因而難以直接計算其實際放假日數。
局長許正宇聖誕放11日長假
至於政治委任官員,可享有每年22個工作天年假,並可累積最多33個工作天年假。政治委任官員辭職、合約終止或任期屆滿時,可把未放取的年假折算為現金,惟以可享年假半數為上限即11個工作天。政府統一回覆指,各官員在休假時,會按需要作出署任或其他安排,本屆政府司局長按此安排放取年假,但未有透露各人放取年假次數。
根據今年12月22日的憲報,多名司長、局長休假,由副司長或副局長署任職務,例如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12月27日休假,至12月29日,期間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兼任司長職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於12月22日休假,由副局長陳浩濂兼任局長,至明年1月2日。
記者:李健威
—
《星島申訴王》將推出全新項目「區區有申訴」,並增設「我要讚佢」欄目,現誠邀市民投稿讚揚身邊好人好事,共建更有愛社區。立即「我要讚佢」︰ https://bit.ly/3uJ3yyF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